衡阳市农机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0 00:00      来源:市农机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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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农机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 

  报告 

  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市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4年,市农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㈠全面部署工作。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初我局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如何加强全市农机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制定年度信息公开的重点任务。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侯明星担任组长,纪委书记陈金华同志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牵头的农机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形成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 

  ㈡加强舆论宣传。要求局属各科室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外,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不断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合理制定宣传计划,突出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局属各科室站干部职工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同时,局属各科室站通过各种渠道,充分利用送科技下乡、举办各类培训班和农业科技讲座等时机,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条例》,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条例》、使用《条例》,为《条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㈢开展学习培训。为提高信息员的素质,我局组织相关信息员积极参与省农机局、市政府信息办以及市法制办组织开展的各种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的知识培训,全面了解电子政务的各项信息,熟悉掌握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各类法律法规。 

  ㈣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重新编制发布了市农机局信息公开指南。 

  ㈤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对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要求,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无缝连接,我们对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责任分解。由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农业机械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督查,并安排两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管理、更新和维护;局属各科室站负责协助办公室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具体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的更新材料。 

  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按照信息公开规定,我局主要通过市党政门户网定期和不定期更新农机化综合信息,使之成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一个有效平台。 

  ㈦建立依申请公开系统并及时答复。我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安排专人使用电子政务工作平台,运用依申请公开系统及时关注公众信息咨询,并及时答复 

  (八)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年内主要通过市党政门户网发布了农机法律法规和农机购置补贴以及其他农机化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4年,市农机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6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主要内容包括概况信息、工作动态、计划规划、法律法规、统计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让群众及时了解农机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等信息。 

  ㈡公开形式: 

  一是在“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站的相关项目上公布; 

  二是通过省农机化信息网公布; 

  三是通过市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宣传栏等形式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申请情况。2014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㈡申请处理情况。因无申请,故无处理。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对现场咨询和电话咨询等形式的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都及时给予了答复处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提供的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但距离公众的信息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主要将以下两个方面改进: 

  一方面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公开内容。要结合市农机局的工作重点,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的解读工作。特别是要在农机购置补贴以及新机具推广等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另一方面要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广纳农机手和农机工作者意见,变被动公开为主动服务。 

  七、附表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64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64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申请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其中:(1)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2)“信息不存在”数 

 

 

(3)“非本部门掌握”数 

 

 

(4)“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5)“免予公开范围1” 

 

0 

(6)“免予公开范围2” 

 

0 

(7)“免予公开范围3” 

 

 

(8)“免予公开范围4” 

 

 

(9)“免予公开范围5” 

 

 

(10)“免予公开范围6” 

 

0 

(11)其它原因 

 

 

    注:免予公开范围指《规定》第十条所列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3.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网上咨询数 

人次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4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5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600 

  4.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 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2015年3 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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