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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衡钢180分厂“1·6”一般起重伤害事故 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30 20:50      来源:衡阳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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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衡钢180分厂“1·6”一般起重伤害事故

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2年1月6日10时20分,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衡钢”)180分厂探伤机及自动包装线移位改造项目发生一起行车挤压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事故发生后,衡阳市人民政府批复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了事故调查,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2022年9月28日,衡阳市人民政府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工作的通知》(湘安办发〔2022〕2号),2023年9月,衡阳市安委办组织评估组对华菱衡钢180分厂“1·6”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9月,衡阳市安委办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评估工作组。评估工作组对照衡阳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华菱衡钢180分厂“1·6”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采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座谈问询、现场核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防范措施及责任追究、行政处罚等落实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评估。经评估组的全面检查评估,认为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处理(处罚)到位,开展了一系列的汲取事故教训的教育和培训,并按要求采取了针对性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较好。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情况

1.华菱衡阳连轧管有限公司,依据衡阳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湘衡)应急罚[2023]执法-5号,及时落实了罚款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2.刘 专,衡钢公司设备工程部机械高级工程师,事发施工改造项目负责人。依据衡阳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湘衡)应急罚[2023]执法-6号,及时落实了罚款贰万肆仟捌佰零肆元陆角陆分24804.66元)。

3.唐少永,肇事19#行车司机。衡钢相关方单位衡阳誉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已将其辞退。针对唐少永特种作业操作职业资格证吊销事宜我局已于2023年9月7日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相关调查资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查处,目前因唐少永本人联系不上,暂未办结。

4.刘小冬,事发施工改造项目湘核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依据衡阳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湘衡)应急罚[2023]执法-7号,及时落实了罚款壹万陆仟贰佰伍十元整(16250.00元)。

5.刘  政,正硕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据衡阳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湘衡)应急罚[2023]执法-8号,及时落实了罚款壹万肆仟伍佰捌十玖元伍角(14589.50元)。    

6.郑生斌,华菱衡钢公司法定代表人。华菱集团对其进行了安全生产约谈。                                

(二)内部处理落实情况

2022年1月12日,华菱衡钢办公会研究决定并下文华菱衡钢发〔2022〕5 号对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处理,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要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强化项目施工安全管控,做好相关方用工管理,抓好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公司其他单位要充分汲取这次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第一”思想,全面落实公司“六必管”要求(管专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项目必须管安全、管操作必须管安全、管施工必须管安全),扎实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筑牢安全防护网,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1.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

考核180分厂当月绩效分20分,考核设备工程部当月绩效分10分,考核安全环保部当月绩效分5分,考核物流中心当月绩效 2分。

2.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

1)给予180分厂党委书记、副厂长费晓辉降职处分,项目负责人吴卫行政记大过处分,安全员蒋荣衡行政记大过处分;

2)给予设备工程部原副经理肖寿平行政记过处分,项目负责人刘专记大过处分,安全员彭三华记大过处分;

3)给予安全环保部分管安全员李成河行政记过处分。

3.对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

1)给予180分厂厂长高雨平和党委书记、副厂长费晓辉分别处罚金30000元,副厂长杨小敏处罚金24000元;

2)给予设备工程部副经理费明利、原副经理肖寿平、项目负责人刘专分别处罚金10000元;

3)给予安全环保部副经理王亮处罚金10000元;

4)给予物流中心副主任陈春丹处罚金5000元;

5)给予保卫处处长蒋青平处罚金2000元;

6)责成180分厂、设备工程部、安全环保部、物流中心、保卫处对内部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当月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2022年1月11日,公司分别向省应急管理厅、省国资委作出深刻检讨。2022年9月26日向朱健市长做出整改回复与安全承诺。

(四)公司全面停产整改。事故发生后,根据省厅工贸处现场交办意见,由衡阳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对该公司180分厂下达了停产整改指令。根据市局指令公司下达全司停产三天整改通知,下达全司技改项目停工整改通知,责令180分厂2#探伤机及自动包装线移位改造项目无限期停工整改,将湘核建清理出合格施工单位队伍,重新择优选择二十三冶作为施工单位继续项目后续施工。经过长达4个月时间整改后,2022年5月7日向市应急管理局递交《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180分厂探伤机及自动包装线移位改造项目复工申请报告》,并经市应急管理局现场复核同意后该项目复工。

三、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开展警示教育

1.1月6日下午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湖南钢铁集团在生产管理中心会议室组织公司负责人、安全环保部、设备工程部、180分厂、湘核建等单位和人员召开了事故通报会,应急管理厅工贸处副处长卢斌荣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安排。

2.事故发生后,公司当天晚上组织全体中层管理人员在216会议室召开了紧急安全工作会,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立即停工、整顿,直到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1月7日始,公司早会通过视频形式向各二级单位通报事故基本情况,各单位对事故进行了层层传达、讨论,所有中层及以上领导到1月31日止一段时间内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深入生产现场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责令整改。

4.公司从上至下从重从严执行安全禁令、严查A类违章行为、全面排查整治“钢八条”隐患,宣贯执行“宁愿不生产,也要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新理念,每天早会、班前会、技改项目例会推行安全经验分享。

(二)完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独立的安全管理部门

1月10日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将安全环保部从生产管理中心成建制独立出来,设立安全科、环保科,任命王亮为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各二级厂均设立安全环保科,所有车间配备专职安全员。

(三)从严落实“三必管”要求,加强相关方管理

1.修订并下发《相关方安全业绩评价管理办法》《相关方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相关方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衡钢相关方安全管理流程图》,对相关方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业绩评价,先后13次对10个单位安全约谈,对6家单位共12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每周通报相关方安全检查情况,共通报违章隐患1809项,考核52.3万元。

2.开展相关方安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一是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掌握危险作业管理流程,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水平,1月14日公司在西楼会议厅组织公司相关方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属地管理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科长、在建项目所有相关方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112人参加培训,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人通报了当前相关方安全管理和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今后项目安全管理明确了管理流程和要求,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何航就相关方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开展相关方作业人员专题培训,教育和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杜绝“三违”行为。三是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在一季度安全工作会上讲话,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查找事故根源,部署下一步安全工作。

3.严把相关方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准入关,实行“谁引进谁负责”“谁确认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安全环保部牵头,各业务主管单位和属地单位配合,依据《安全生产法》要求组织所有未签订安全环保协议的相关方单位(含租赁、施工、劳务派遣等业务方)全面签订《衡钢相关方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对所有施工项目开展合规性检查,对公司范围内56家相关方安全资质重新审核,建立相关方安全管理档案121个。调整相关方安全管理要求,将对相关方“只管安全结果”调整为“既要管安全结果更要管作业过程”,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坚持业务管理和属地管理并重。建立,重构外围相关方安全管理体系。

4.设备工程部根据《关于公布公司〈安全生产黑名单〉(第一批)的通知》(2022-AQTZ-01)将导致本次事故的项目总包单位湖南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禁止5年内到公司承接项目业务和安排用工。

5.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各施工项目属地管理单位和项目业务主管单位加强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等危险作业的风险管控,办理开工单和进场施工审批手续,严格危险作业审批,开展安全交底,严查无证作业和监护人缺失等违规违章作业,督促作业和处置前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确保作业全过程安全、可控。

(四)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1.针对本次事故,各单位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公司所有行车走道出入口安装防护门并实行上锁管理(共90处,其中180分厂8处),行车前轮安装红外线感应装置,设置警提示标志300块,防止人员随意出入该风险区域。

2.各单位根据公司生产设备、施工项目的特点,全面辨识和梳理危险源。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不能当场整改的,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明确治理任务、机构、人员、经费、物资、时限、方法和应急措施等,并及时组织实施,消除隐患。

(五)引进国际安全管理先进咨询机构,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023年6月16日,华菱衡钢与全球领先的运营咨询公司——杜邦可持续解决方案(dss+)签约,正式启动为期三年的安全管理提升项目,借项目合作之机,将华菱衡钢打造成钢铁行业安全管理标杆企业,全面改善华菱衡钢基础管理水平,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支撑企业长远发展。

四、存在不足

(一)华菱衡钢针对“1.6”事故相关方出现的问题未能将相关方安全管理从“严管”阶段推向“相关方自主管理”阶段,未能有效解决相关方安全管理的核心问题“思想问题”,使得相关方安全管理如履薄冰。

(二)华菱衡钢在汲取教训过程中“宁愿不生产,也要保安全”的工作理念未能深入贯彻到全体员工(含相关方员工)的日常工作中,没有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没有落实到现场作业过程中,现场违章行为、安全隐患未能根本杜绝。

五、评估建议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实抓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了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严格危险作业管理,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危险作业审批管理,落实危险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职责。

(三)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切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消除现场安全隐患,纠正人员违章行为,保证作业现场安全。

(四)强化相关方安全管理,探索新的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把好相关方单位和人员准入关,将相关方纳入属地管理,加强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提升相关方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

 

 

 

 

华菱衡钢180分厂

“1.6”一般起重伤害事故

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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