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导子东湖风电场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7 11:33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浏览量:
字体:

审议,2024417,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耒阳市导子东湖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92825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耒阳市导子东湖风电场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导子镇、东湖圩镇

建设单位

耒阳国电投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导子镇、东湖圩镇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3°3′12″~东经113°9′27″,北纬26°25′41″~北纬26°31′7″耒阳市导子东湖风电场项目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5MW的WTG5.0-200型风机,轮毂高度115米,总装机容量为80MW,预计年理论发电量为210.31GW.h,年上网电量为152.64G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908h,容量系数为0.218;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风机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再经升压变升压至220kV(输出线路不在本评价范围内

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58084.67万元(静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车辆清洗或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区设临时旱厕,粪污集中收集后定期清理,用于周边旱地、农田施肥,不外排;其他生活污水污染物含量较低,经沉淀池处理后浇灌周边林地。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设施处理达标后作为站内绿化用水回用,不外排。

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运输道路及时清洁、洒水抑尘,使用帆布密封或采用罐体车运输,大风天禁止作业,临时堆场取采洒水、篷布遮挡等措施,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设置围挡,临时堆料在制定地点规范堆存。运营期:食堂设置设油烟净化设施,经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运输道路及时清洁、洒水抑尘,使用帆布密封或采用罐体车运输,大风天禁止作业,临时堆场采取洒水、篷布遮挡等措施,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设置围挡,临时堆料在制定地点规范堆存。

运营期:食堂设置设油烟净化设施,经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施工期固体废物、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土石方合理平衡,并做好相应水保和植被恢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运营期:职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蓄电池暂存由厂家回收;事故废油抽出至危废收集桶密封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检查风机机械系统,优化机位选址,尽可能的远离居民点

环境风险:对升压站事故油池和危废间采取全面防腐、防渗处理。

生态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生态保护:优化风电机组位置,减少对植物的破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避免对植被的破坏;对临时占地及时采取植树种草、合理绿化,对永久性占地进行生态补偿。

水土流失治理: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制定水土保持控制目标,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相结合控制水土流失。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