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耒阳新市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7 18:24      来源:核与辐射管理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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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湖南衡阳耒阳新市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邮编:421001

联系电话:0734-289289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衡阳耒阳新市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建设地点

耒阳市、衡南县

建设单位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衡阳供电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凯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耒阳市、衡南县境内,建设内容包括间隔扩建工程和输电线路,(一)间隔扩建工程:新市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浔江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和冠市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二)输电线路:(1)新市—冠市110kV线路工程,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度33.4km,新建铁塔共87 基。(2)新市—浔江110kV线路工程,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度17.9km,新建铁塔共61基。(3)龙塘—东湾垃圾焚烧发电厂π入新市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度2.685km,其中π入段:新建线路长2.0km,π出段:新建线路长0.685km(架空线路 0.6km,电缆线路0.085km),新建铁塔共13基。(4)新市—龙塘、龙塘—夏塘110kV线路对接工程,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度0.5km,新建铁塔共4基。(5)灶市—遥田水电站(遥田水电站侧)改接新市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度8.1km,新建铁塔共28基。(6)龙塘—韶能耒杨电厂T接新市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8.5km,新建铁塔共23基。(7)新市—韶能耒杨电厂—龙塘、龙塘—柑梨冲B线110kV线路对接工程,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度0.3km,新建铁塔共3基。工程总投资为91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2.4万元,占总投资的5.2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110kV配电装置均采用GIS配电装置,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等。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标准。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营管理,加强巡检。确保变电站附近敏感目标处的电磁环境符合相应标准。

2.噪声: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高噪声设备尽量放置在远离居民点一侧,且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墙或围栏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3.废水:施工做好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施工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期依托现有变电站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

4.生态环境:施工过程中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和开挖量,施工活动范围限制在划定的施工区内。优化塔基布置,施工前应合理规划好施工路线,借用已有乡村道路、机耕道路,减少施工临时道路用地。施工占用耕地避让土壤肥沃、农作物生长优良地,选择土壤较为贫瘠、田埂边角处;优化施工方案,减少临时占地占用的农田、耕地面积,必要时用彩条布、钢板等隔离,减少对农田、耕地的耕作层土壤的扰动和破坏。施工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采用回填、异地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复耕,采取开垦、施肥等措施使其恢复原有耕地种植功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绿化,将保存的表层熟土和生土按照土层的顺序回填,松土、施肥,缩短植被恢复时间和增加恢复效果。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施工在变电站围墙范围内进行,集中堆放材料,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跨越生态红线处,尽量避免开辟机械施工道路,减少生态环境破坏和扰动范围。线路在跨越生态红线时采取对林地破坏相对较小的无人机或飞艇架线工艺,不允许砍伐通道,仅对塔基处和通道附近超过主要树种高度的个别树木予以砍伐,生态红线内禁止机械化施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塔基控制施工范围,对占地红线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草垫、钢板垫),减少生态影响。

5.固废: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间隔扩建挖填平衡后产生的余土,按要求运输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严禁边挖边弃、顺坡倾倒等野蛮施工行为。新建输电线路塔基、电缆沟基础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绿化恢复。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运至指定的场所处置;拆除的废旧铁塔、金属、导线交由电力公司运资部集中运送处置。

6.扬尘: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并进行维护;暂未开工的建设用地,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采用商品混凝土,现场材料进行覆盖。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变电站及输电线路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 1~2 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增加洒水次数。

7.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张贴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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