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湖南衡阳耒阳市小水光伏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三江路18号 邮编:4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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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衡阳耒阳市小水光伏110kV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小水镇、灶市街街道、余庆街道 |
建设单位 | 湖南华电衡耒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瑾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为新建一段110kV输电线路,该线路起自待建的小水光伏110kV升压站,止于110kV东余线#017小号侧T接点,途经衡阳市耒阳市小水镇、灶市街街道、余庆街道,线路全长约7.8km,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新建杆塔30基。本工程总投资12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71万元,占总投资的3.4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电磁环境: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同时在变电站设备定货时,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确保变电站厂界及附近电磁环境保护目标的电磁环境符合相应标准。 2. 噪声:本环评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错开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居民午休、周末、节假日以及特殊活动期间不得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对电晕放电的噪声,在定货时,要求导线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减轻电晕放电噪声。 3. 废水: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民房,不设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减小建设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临时堆土在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苫盖,防止雨水冲刷产生的泥浆水流入附近水体。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 4. 生态环境: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教育与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要求文明施工,不得开展滥采滥挖滥伐等植被破坏活动,加强施工人员的监督管理,必要时请专业人员现场指导。线路施工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方式妥善处置;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塔基施工区及施工临时道路等选择在植被稀疏区域,严格按划定范围清理地表植被,严禁乱砍滥伐,场地平整前进行表土剥离,并于指定地点存放,待施工结束后将剥离的表土回填并及时复绿。对线路沿线经过的林带,采取高跨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减少对线路走廊下方植被的破坏,采用多旋翼飞行器进行导引绳展放,架线过程,采用带张力架线施工,避免对线路走廊下方植被产生扰动和破坏。施工期制定严格的施工纪律和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行为,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数量、设备和施工作业时间,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或从事与施工活动无关的活动,特别是要杜绝捕杀、伤害、惊吓、袭击动物等行为。 5.固废:施工过程产生的余土,应在指定处堆放,顶层与底层均铺设隔水布。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收集到指定地点,集中运出。本工程不设弃土场,严禁边挖边弃、顺坡倾倒等野蛮施工行为。 6.扬尘: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车辆运输土方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结合《衡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本工程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建筑工地围挡、裸土及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运输车辆密闭达到100%”。 7.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张贴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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