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志华工伤认定结果对湖南国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15:20      来源:市工伤保险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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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湖南国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及欧阳新军:

2023年7月28日,周志华以其于2023年4月14日湖南国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承接的融冠云城项目7#楼进行抹灰工作时摔伤为由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3年11月22日受理该案后,将受理决定书和协助调查通知书通过邮寄向你送达,通知你于签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举证材料,至今我局尚未收到相关材料。经过调查核实,我局认为周志华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依法作出(2023)衡工伤认字20231085号《认定工伤决定书》,因无法送达至你处,现向你公告,公告期三十日,期满视为送达。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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