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清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4-29 16:56      来源: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浏览量:
字体:


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规范管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根据湖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审计发现问题自查的通知》文件要求,衡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未达最低缴费年限退休且停止缴费超过1年以上但个人账户未办理转移或清退人员进行了数据清理,现将多次联系未前来办理以及无法联系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请名单内人员或人员家属在见到公示名单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社保卡原件等相关证件材料前往市社保服务中心五楼507室办理账户清退手续。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734-8867050或0734-8867064。

公示期: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10日。

特此通告,请互相告知。

附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象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退休且停止缴费超过1年以上但个人账户未办理转移或清退人员名单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