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对限期退出电站退出工作进行核查
发布时间:2022-11-11 09:39      来源:市农村水利水电事务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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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王小云报道: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中央环保督察、“绿盾”行动等关注的重点任务。按照部委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我市有11座限期退出类电站需于今年完成退出,这项工作既纳入到河湖长制省政府督查激励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也纳入到省纪委监委“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工作清单。

市联席办组织成员单位督导衡山县小水电退出工作座谈会

为确保按期保质完成退出任务,11月8日至9日,市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今年有限期退出任务的衡山县、南岳区、常宁市开展工作督导核查。通过现场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召开座谈会,核查限期退出工作是否已按时间节点完成电网解网、取水许可证注销;是否已完成资产评估、落实退出补偿资金、签订补偿协议、完成补偿款支付;是否已封堵取水口、完成设施设备拆除;是否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年底完成验收销号工作。

经过现场督导核查,目前我市11个限期退出电站已完成解网断电、取水许可证注销、封堵取水口、制定退出补偿方案,但退出任务相对滞后。

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文昌荣在督导中强调我市三个有退出任务的县市区要加快进度,全力打好小水电限期退出攻坚战。要尽快落实补偿资金,与业主签订好退出补偿协议;要应拆尽拆,全面彻底拆除小水电有关设施设备,绝不能擅自降低退出标准,坚决杜绝应退未退、应拆未拆等问题;要加强风险防控,对经批准保留的厂房及压力钢管要落实管护责任主体、消除安全隐患,按要求落实安全、生态修复和社会风险防控等措施;要规范销号,已拆除的电站要尽快按程序销号,已解网未拆除的要尽快拆除并销号,所有限期退出类电站需于11月底前完成验收销号工作,要尽快组织县级全面现场验收销号,确保我市高质量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退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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