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南省动员会及衡阳市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部署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兴志强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全力以赴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李兴志强调,环保要求必须落实。水运领域:港口码头落实环保各项措施,坚决做到"三不一清洁";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做到应收尽收、应转尽转、应处尽处、应传尽传;水运企业、船舶业主做好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对辖区公务船舶进行再次摸底排查,督促船舶业主完善并使用防污染设备。道路运输领域:抓好M站(汽车排放污染物治理站)建设,进一步提升超排放车辆治理能力;汽修企业采取符合环保的方式处置挥发性有机物和危废物质。交通建设领域:积极采取合理措施,降低公路在路基路堑开挖、施工便道、拌合站、砂石料开采、车辆运输等施工行为和区域产生的扬尘。公路养护领域:采取符合环保要求的工艺进行大中修,同时要采取合理措施降低施工扬尘。高速公路服务区领域:保持服务区卫生干净,垃圾及时清运,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李兴志强调,问题必须整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相关单位要迅速开展本辖区、本行业环保问题自查自纠。市县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加强环保执法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设备齐全并正常运行,对发现的环保问题,视情节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直至责令停业整改,倒逼企业抓好自查、整改。对于群众环保方面的投诉件、举报件,必须尽最快速度调查、核实、处理,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副局长梁云军主持会议,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相关单位,各县市、南岳区、珠晖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松木经开区安监局负责人及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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