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电政办〔2016〕21号
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2016年1-3月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国省属驻衡各单位:
为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现将1-3月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普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今年1-3月,我市党政门户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26条,其中,市本级发布衡阳动态信息2359条,市本级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396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652条;县市区向市本级平台报送信息1606条,其中100条信息以上的县市区有:祁东县269条、耒阳市184条、珠晖区182条、雁峰区157条、衡山县142条、衡南县133条、石鼓区124条、常宁市116条;市直部门向市本级平台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信息1421条,其中100条信息以上的单位有:市监察局189条、高新开发区127条、市审计局113条、市国税局108条、市交警支队102条。
(二)衡阳动态内容保障。
1.县市区动态:12个县市区基本每个工作日保障至少2条以上县市区工作动态信息。
2.市直部门动态:仅少数市直部门每个工作日按时保障了部门动态信息,主要有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国税局、高新开发区、市公安局、市农委、市安监局、市地税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及市交警支队等,其他市直部门很少主动公开部门动态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答复。1-3月,市本级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4件,其中网上申请2件,书面2件,均已按时进行答复或处理。
(四)年度报告公开情况。按照国省有关要求,截至3月31日,已编制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部门有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国税局等49个部门;12个县市区均以图文并茂形式主动公开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五)公共服务、重点办事服务。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半年未更新市党政门户网站重点办事服务户口办理、身份证办理的“法规文件”栏目;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商粮局半年未更新市党政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教育服务、医疗卫生、婚育收养、住房服务、招商引资所有“法规文件”。市水务投、国网衡阳供电公司、市天然气公司对公共服务栏目零保障。
二、政府网站普查情况
(一)部门目录更新情况。
1-3月,已按照政府网站普查要求公开了相关栏目信息的部门有: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外侨民宗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高新开发区、市畜牧水产局、市公路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档案局及市烟草专卖局等;未按要求公开相关栏目的单位有: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司法局等34个单位,未公开的栏目主要集中在工作进展(未按照要求必须在14天内至少有1条更新)、通知公告、财政信息、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具体见附件)。
(二)部门网站普查情况。
一是少数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未办理关停报批手续,就直接关停本辖区内部门网站,导致该部门网站出现死链接或打不开等现象;
二是少数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分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科室调整,信息公开联络员调岗等原因致使该项工作脱节,本部门网站处于长期未更新状态;
三是大部分县市区党政门户网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市区直部门网站的“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栏目2016年没有更新,尤其是“工作动态”两周内没有更新。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栏目目录。根据国办发〔2014〕57号和湘政办发〔2015〕25号文件精神,3月,我市制定了《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目录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已向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征求了意见,请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在建设本级本部门网站时必须严格按照该《规范》设置栏目目录。
(二)重视信息公开申请。随着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推进,老百姓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越来越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市长、县市区长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多次被作为行政诉讼对象或被告。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县市区要做到:一要做好鉴别。主要是对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认真鉴别,进行分类。二要划分责任。如果申请的信息属于县市区政府(办)的信息,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进行回复处理,如果是属于县市区直部门的信息,要求申请人直接向县市区有关部门申请;市直部门主要做好信息鉴别,然后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回复或处理。同时,要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要按照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对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人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三)做好信息安全认证。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用户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发布,3月底,我办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网上政务服务数字证书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请市直相关部门及县市区电子政务办(信息化办)认真填写《衡阳市数字证书信息收集表》,并加盖公章于4月20日前上报。
(四)开展网站集约化建设。根据国办发〔2014〕57号、湘政办发〔2015〕25号、衡政办发〔2015〕21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全市正式启动政府网站群集约化建设。各县市区要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县市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衡电政办发〔2016〕1号)文件要求,做好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及部门整合技术方案审定、合同备案、迁移上线、整合抽检等四项工作。要求4月底前完成集约化建设招标方案审定;5月底前组织完成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签订;9月底前完成本级政府网站上移并上线运行;12月底前抽查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整合工作。市直部门按分批分步方式推进,第一批20家市直部门要积极配合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要在4月20日前书面确认本部门网站栏目框架,5月底前完成整合并上线运行。第二批22家市直部门将6月底前书面确认本部门网站栏目框架,8月20日前完成整合并上线运行。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本级网站集约化相关保障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工作经费,制定信息报送制度和考核机制,按规定的时限完成各阶段工作安排。
(五)健全督查考核体系。近几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非常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到中国政府网听取网民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国办多次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全国各级各部门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省委省政府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纳入了每年省对市州党委和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市委、市政府也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纳入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每个季度定期进行通报,且将通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各县市区要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考核体系,市直各部门要建立内部的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和督查,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部门目录整改未到位情况汇总表
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
附件:
部门目录整改未到位情况汇总表
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
单 位 | 栏 目 | 备 注 |
市发改委 | 工作进展更新至2015年11月,政策解读更新至2015年 | |
市经信委 | 工作进展更新至2015年11月 | |
市科技局 | 统计数据更新至2015年4月 | |
市监察局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5年未更新 | |
市司法局 | 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已超过半年未更新 | |
市财政局 | 工作进展三个月未更新,公开年报未更新,财政信息一年未更新 | |
市人社局 | 工作进展未按照要求每隔14天更新,统计数据、规划计划半年未更新 | |
市国土资源局 | 统计数据13年的信息15年发布,讲究时效性,政策解读半年未更新。 | |
市住建局 | 工作进展4个月未更新,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半年未更新, | |
市交通运输局 | 工作进展4个月未更新,人事信息1年未更新,规划计划半年未更新 | |
市农委 | 政策法规半年未更新 | |
市水利局 | 法规文件半年未更新 | |
市林业局 | 法规文件半年未更新,财政信息一年未更新 | |
市商粮局 | 规划计划半年未更新 | |
市文体广新局 | 通知公告,政策解读半年未更新 | |
市卫计委 | 财政信息、规划计划半年未更新,年度报告一年未更新 | |
市审计局 | 财政信息、法规文件、财政审计半年未更新 | |
市环保局 | 法规文件、财政信息半年未更新 | |
市统计局 | 财政信息半年未更新 | |
市城乡规划局 | 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半年未更新 |
单 位 | 栏 目 | 备 注 |
市安监局 | 应急管理半年未更新 | |
市城管执法局 | 工作进展一个月未更新,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半年未更新 | |
市法制办 | 财政信息未公开2016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
市国资委 | 工作进展2月未更新、应急管理未更新、国有企业未更新 | |
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 | 所有栏目(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除外)都未更新 | |
市白沙洲工业园区 | 所有栏目(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除外)都未更新 | |
市农机局 | 通知公告未更新 | |
市移民开发局 | 工作进展1月、3月未更新(信息不规范)、通知公告未更新(信息不规范) |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工作进展1月1条信息、2月1条信息,政府网站普查要求是14天内必须有一条更新 | |
市供销社 | 所有栏目(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除外)都未更新 | |
市信访局 | 所有栏目都未更新 | |
市气象局 | 通知公告未更新、法规文件栏目长期未更新 | |
市烟草专卖局 | 通知公告未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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