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 |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 | 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信息公开 | 网上办事 | 互动交流 | 权力清单 |
今天是: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8869036
当前页面: 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2019年度应急管理局及直管事业单位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0-09-30


决算公开信息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衡阳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权限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衡阳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推进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衡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全市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级下达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园区(含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等,下同)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权限内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商务和粮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内设15个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组织人事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财务装务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事故调查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信息宣传与应急管理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另有:纪委派驻局纪检组、按有关规定设机关党委(含机关监察)、机关工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衡阳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市应急管理局单位本级(含衡阳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以及衡阳市地震局、衡阳市矿山救护队、衡阳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度收、支总计6025.93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88.88万元,增长2.28%,主要是因为单位相关职能增加、人员增多、费用增大。

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收入合计 443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4314.46万元,占比97.18%,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125.25万元,占比2.82%,2018年增加181.6万元,增长了4.09%。 

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支出合计 442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2.43万元,占比85.22%,专项(项目)支出654.11万元,占比14.78%。2018年4121.1万元增加305.45万元,增长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24.2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186.43万元,增加21.48%,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5%,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99.57万元,增加24.21%,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1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77万元,占2.39%;教育(类)支出545.17万元,占13.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35万元,占3.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69.45万元,占4.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338.93万元,占8.21%;住房保障(类)支出83.28万元,占2.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2739.05万元,占66.3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23.5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58%,主要包括:

纪检监察事务98.77万元、职业教育545.171万元、机关养老保险缴费153.35万元、行政事业医疗169.45万元、其他煤炭勘探支出338.93万元、住房公积金83.2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39.05万元。比上年增加999.57万元,增加24.2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3.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79.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2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23.28万元,津贴补贴349.04万元,奖金488.84万元伙食补助费13.63万元,绩效工资255.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32.17万元,住房公积金126.75万元,抚恤金26.18万元,生活补助98.48万元,医疗费补助2.29万元,奖励金93.6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6.15万元等;公用经费893.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73%,主要包括办公费43.22万元、印刷费38.73万元水费6.34万元,电26.79万元邮电14.09万元,差旅费59.01万元,维护费70.36万元,培训费10.91万元,工会经费93.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3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65.3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3.1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0.9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7.5万元,支出决算为74.47万元,完成预算的58.4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费,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3.8万元,支出决算为8.86万元,完成预算的20.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2.67万元,增加30.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公务接待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5.7万元,支出决算为65.61万元,完成预算的86.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6.23万元,减少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86万元,占比11.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5.61万元,占88.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3批次、来宾 232人次,主要是接待国家安委办、省安委办、省应急厅等上级单位的检查。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5.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61万元,主要是油费、保险和维护的支出,截止2019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情况),项目支出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衡政函【2014】73号)和《衡阳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衡财绩【2014】439号)等文件要求及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各单位公开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情况等,可用表格反映对各项目的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9.94万元,比2018年增加487.57万元,增长179.01%。主要原因是衡阳市应急管理局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由于相关职能增加、人员增多、费用增大。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83.57万元;培训费10.9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招标)采购支出总额325.03万元,其中:公开招标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134.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91万元。政府(招标)采购支出总额325.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5.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招标)采购支出情况与2018年减少48.64万元,主要是采购货物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局机关共有车辆16辆,其中应急处突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01-08表))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9)

 

 

 版权所有:衡阳市应急管理局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8869036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天柱路9号 办公室电话:0734-8869897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2289号-1 湘公网安备 43040802000074号


   网站标识码:4304000038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