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为配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顺利进行,衡阳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决定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4、职业危害与防治;
5、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知识;
6、事故警示教育与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单位主管安全的副职、安全专干、车间负责人)
三、培训时间
初训:2017年2月26日-3月3日,26日上午报到,
复训:2017年2月26日-2月28日,26日上午报到。
四、相关费用
按国家规定,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年参加复训。根据市物价局核定,复训培训资料费190元/人·次,初训培训费460元/人·次。另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培训要求
参训学员请带好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照三张,另复训学员另请带好《安全资格证书》。
六、培训地点及联系电话
衡阳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蒸湘区呆鹰岭镇厨娘传说假日宾馆内)。
市内乘车路线:102路、104路、140路公交车至蒸湘区呆鹰岭镇厨娘传说假日宾馆下车即到。
联系方式:市安培中心培训部电话:8574455;张翔:13974756829。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