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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及体检事项的公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10-08


根据衡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衡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及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考试综合成绩

根据衡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经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入围面试的3名考生的综合成绩已经确定,现予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关于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2年10月11日(星期二)。

体检对象集合时间及地点:体检日早上7:30前到衡阳市医疗保障局212办公室集合。超过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1名。体检入围对象为综合成绩第一名。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禁毒检测机构缴纳。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体检项目复查,其费用由体检人员另行缴纳。请各位体检人员备足体检费用(现金)。

(四)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医保局212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进入集合点时,应主动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体检前24小时内打印的绿色防疫健康码、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及途经地)和体检前2天(即2022年10月9日及以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集合点。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体检需要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2、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集合点参加体检:

(1)无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不能提供健康码、行程卡绿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经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不能参加体检的。

3、体检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身份证件为以下四种之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本人相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和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4、体检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封闭区。体检人员的亲朋好友不得陪同进入体检封闭区。体检时,以序号代替考生姓名,考生在体检时只能报序号,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个人身份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已怀孕、月经期的考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5、体检费用标准以体检医院公布的为准,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体检项目复查,其费用由体检人员另行缴纳。请各位体检人员备足体检费用(现金)预估700元左右。

6、体检人员体检前几天勿饮酒,在体检当天抽血、B超、验尿前勿进食,违者后果自负。

7、当日体检结束后,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体检当日17:30之前不得离开衡阳市城区。如需当日复检的,工作人员及时与考生电话联系。

8、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9、体检不另行电话通知及书面通知。请考生认真阅知公告有关内容,凡未按公告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附:衡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综合成绩


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8日





衡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综合成绩


序号

姓名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

1

罗娴瑞

61.0

78.80

68.12

2

蒋立文

60.5

77.68

67.37

3

肖菊华

50.0

77.02

6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