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城建档案馆——多措并举 强化服务 全面落实建设工程档案联合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1-08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9年3月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明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先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办法》(湘建建〔2019〕134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2020〕97号),进一步明确了城建档案参与联合验收相关事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积极组织培训宣传,强化指导服务,严格审查程序,城建档案验收推进顺利。为促进各地工作交流借鉴,湖南住建微信公众号陆续推出系列报道。



      2020年3月,衡阳市正式施行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工作。衡阳市城建档案馆按照办结时间短、办结效率高的要求,实施广泛宣传发动、优化服务方式等举措,全面落实建设工程档案联合验收工作。




     广泛宣传,提前介入





      衡阳市城建档案馆针对联合验收中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工作流程图、编制和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告知书,对所有在建项目采取逐一送达方式,让相关企业和人员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申报联合验收时城建档案应满足什么条件,要把握好哪些时间节点,指导、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举办培训,强化服务





      为切实配合联合验收工作顺利开展,衡阳市城建档案馆举办了两期500余人参加的专题培训。衡阳市及所属县住建局分管领导及负责联合验收相关工作人员、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在建项目各参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主管部门和参建单位档案验收意识和业务水平。


     优化程序,提高效率





      衡阳市城建档案馆今年新增210平方米办事服务大厅,用于接待咨询和一窗受理服务。同时还开辟了专门网站进行咨询和业务指导,研发了城建档案离线整理模板,方便了建设项目档案规范整理和移交,提高了办事效率。


     线上办理,严格审查





      按照“工改”系统上赋予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职责和湘建【2020】97号文确定的收集内容要求,严格审查建设项目提交的资料完整程度,严格落实“工改”系统确认模式,切实做到“工改”系统外无审批。截止12月,共计完成48个项目城建档案专项验收工作,未出现一例因超时未回复导致默认通过和“工改”平台外审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