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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正式建立实施

发布时间: 2021-11-15    来源: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合同,标志着市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正式建立实施

不动产登记行为的实施涉及民事、行政等多种法律关系,在登记工作中存在较大风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购买责任保险建立赔偿制度,在确保保险责任覆盖不动产登记工作全流程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保险方案。该保险将对该中心在办理登记业务过程中因过错、疏忽或过失而发生的一切保险事故进行赔偿。

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为有效降低不动产登记风险,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不但是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更是保护登记机构和登记人员的坚实后盾,对缓解登记人员压力、提高登记效率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能够进一步保护好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的登记需求。不动产登记中心  胡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