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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对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5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0-05-12    来源: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59号建议的答复

                       

王利民代表:

你提出的《推行实施乡村规划,引导农民集中居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在省自然资源厅的全面部署、调度、指导下做好"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一、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

一是落实标准。村庄规划是落实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详细规划;是充分利用原有规划基础,并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公共和基础设施、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保持乡土风貌的"多规合一"的实用性规划。我局严格按照《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的标准,做好近期、远期规划,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研究提出近期急需推进的村民建房、生态保护修复和综合整治、产业发展、道路交通建设、公共和基础设施配套、历史文化保护等项目,合理安排实施时序,制定近期建设项目表;在编制村庄规划过程中注重传承文化特色、以人为本尊重民意,保留村庄特有的民居风貌、农业景观、森林景观、乡土文化,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控要求;坚持村民主体地位,扎实做好入户调查、村民讨论、集体决策等基础工作,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村民权益,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

二是高度重视。2019年初,我局报请市政府组织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召开了衡阳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动员会。会议传达了国、省相关文件政策精神,宣讲了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我局下发了《衡阳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导意见》(衡资源规划字〔2019〕64号),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2月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多规合一村庄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20]100号),目前正按照省厅工作安排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

三是试点先行。我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注重了试点先行,2019年在全市两个省级试点村编制的基础上在市区选择了4个不同类型市级试点村开展试点编制;坚持了全域统筹,全面完成了市县两级的村庄分类布局规划编制;落实了多规合一,严格按湖南省村庄规划技术指南编制多规合一实用型村庄规划;强化了村民的主体地位,规划编制充分听取当地发展诉求、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确保本次村庄规划实用、管用、好用,村庄规划主要内容将釆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纳入村规民约。2020年根据省厅工作安排,我局将100个村庄规划试点编制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

二、严格实施规划制度,确保规划实施工作不走样变形

《关于认真落实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19〕23号)明确,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各地要建立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庄规划编制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明确,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评估和监督检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要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实施的督查,鼓励各地探索村民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全过程监督。我局将严格落实上级规定,认真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三、做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鼓励村民适度集中居住

我局严格按照《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的标准,实施公共管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体等公共和基础设施规划。落实上层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在县域、乡镇域范围内统筹考虑公共和基础设施布局,引导城镇公共和基础服务向农村延伸,分类分级配套完善村庄公共和基础服务设施,建立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鼓励有条件的连线连片村庄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优先解决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卫生改厕等重点问题。

实施住房布局规划,按照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管控要求,在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尊重村民意愿,注重质量,合理确定村民住房规模、布局、强度、风貌等。鼓励村民新建住房集中选址,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落实规划要求,做好建房选址工作。

   感谢你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