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衡阳市城乡规划局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市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部署工作。年初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了主管工作机构和岗位,实施了分工,做到责任划分清楚并力求量化、细化;配备了精通网络知识和文字处理工作、熟悉信息公开、保密业务技能的专职人员,提供了专用于政务信息公开的办公室、电脑等必要的办公条件。在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将信息收集和公开工作作为重点任务之一,并拟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定期进行自查和小结。
(二)加强舆论宣传。2013年,全局发表新闻稿件70多篇次,其中《新视报》头版头条2篇,配合衡阳日报完成规划宣传头版头条4篇,尤其是围绕总体规划修改、重大项目规划、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等内容进行了高密度的系列宣传,效果明显。
(三)开展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全规划系统相关人员学习政务信息公开法律法规、操作程序等,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效果。
(五)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全年规划信息的上报全部采用专人负责,量化考核的形式,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进行上报。
(六)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系统并及时答复。确立专人定时浏览单位信箱及互动栏目的内容,及时对申请公开的问题进行答复公开。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我局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规划业务,共对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处罚补办规划许可等共计公示341项,“一书三证” 等审批事项100%公开。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来雁新城和滨江新区规划方案、城市总体设计均通过等公开招标择用,多轮公示,获得社会充分肯定。二是工作动态,通过衡阳市规划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规划新闻动态100多条。三是“三公”经费,将本局2013年及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予以公开。四是政府采购,本局的大型采购项目,如办公用品、亮化工程设备等均予以公开。五是人才招聘,我局新招考(聘)的工作人员,各个环节都切实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选人用人公信力明显增强。
(二)公开形式:
2.定期通过简报、日报、电视台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部门信息情况;
3.配备信息公开相应设施、设备,利用政务信息公开栏、干部公示栏、服务公示牌等公开本单位信息情况。
4.主动公开本单位信息统计数据(表格附后)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申请处理情况。全部按申请予以公开。
全年提供服务类信息数2800条,接受网上咨询133人次,现场接待人数345人次,咨询电话接听接听130人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20326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接受行政复议3起,行政诉讼0起。
项目公示牌由项目申请单位承担制作费用,其它信息公开全部免费。
(一)存在主要问题。2013年度,全局信息公开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载体、配套公开措施、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要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合力要进一步形成;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要进一步提高,重点要突出,质量要增强;信息公开的形式要进一步丰富,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群众的需要。存在这些问题和不足,需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具体改进措施。一是强化认识,加强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能从建设服务型、创新型、高效性机关的高度,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是突出重点,要以广大群众关切关注的“人”、“事”“财”“物”等为公开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对规划成果、规划设计方案、规划执法案件等要及时予以公务。三是创新形式,要综合运用网站、报刊、公示牌、宣传栏等载体,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地促进信息公开。四是健全制度,要进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机制,促进全局上下一盘棋,口径一致对外发布信息,严格考核兑现。 八、附表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421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60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申请总数 |
条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1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3)“非本部门掌握”数 |
条 |
0 |
(4)“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5)“免予公开范围1”数 |
条 |
0 |
(6)“免予公开范围2”数 |
条 |
0 |
(7)“免予公开范围3”数 |
条 |
0 |
(8)“免予公开范围4”数 |
条 |
0 |
(9)“免予公开范围5”数 |
条 |
0 |
(10)“免予公开范围6”数 |
条 |
0 |
(11)其它原因 |
条 |
0 |
注:免予公开范围指《规定》第十条所列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3.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2800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133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345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30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20326 |
4、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3 |
行政诉讼数 |
件 |
1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全年接受群众申请公开1起. 1.利用市政府党政门户网站、衡阳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进一步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和行政审批的要求,对项目审批的程序进行优化调整,并将程序进行了公布。 一、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