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业务工作 /  公告公示 /  规划公示 / 

衡阳中凌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凌景蒂·名苑”二期项目的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1-18    来源: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衡阳中凌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凌景蒂·名苑”二期的违法建设进行行政处罚,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21118日至2021126

二、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衡阳中凌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衡阳市珠晖区唐家巷131号地段建设的中凌景蒂·名苑”二期项目,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但在建设中擅自将E#栋顶层(29层)的西北角和东南角各扩建一层住宅至30层,扩建面积共计246.8平方米

衡阳中凌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属于违法建设。

三、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条等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违法建设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凡与该处违法建设处罚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该违法建设处罚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据材料,向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联系电话:8539036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1年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