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志,男,汉族,1968年7月生,湖南祁阳人,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衡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5月31日上午9点,衡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兴志到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大厅参加第72期“热线问政”活动。 通过2个小时的现场问政中,受理衡阳市交通运输局职能范围内市民来电诉求共76个,李兴志现场接听28个。来电诉求主要集中在路政执法和道路旅客运输等方面。对咨询类问题,李兴志当场予以解答;事务类诉求,李兴志详细记录,现场调度,一一交办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置,确保热线问政工单按照活动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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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名片

  • 李兴志,男,汉族,1968年7月生,湖南祁阳人,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衡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详细]

问政总结

  • 5月31日上午9点,衡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兴志到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大厅参加第72期“热线问政”活动...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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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李局长,您好!我想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请问机动车维修备案经营有哪些项目?
05-31

答:

  • 机动车维修备案实行分类备案管理,将机动车维修经营按照维修车型、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划分。维修经营者应参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GB/T16739.2)和《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等,自行确定备案的经营范围。其中,汽车维修经营项目分类如下:
  • (1)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经营项目包括: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企业经营项目应增加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
  • (2)二类汽车维修经营项目包括: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和小型车辆维修。
  • (3)三类汽车维修经营项目包括: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
  • 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分为一类、二类、三类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分为一类、二类经营业务。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听说现在机动车维修经营是实行备案制了,那么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备案时应提交哪些资料?
05-31

答:

  •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备案时应提交:
  • (1)《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 (2)维修经营申请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3)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 (4)技术人员汇总表;
  • (5)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
  • (6)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 (7)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目前,培训学员对驾驶员培训机构在收费方面的投诉较多,请问如何解决?
05-31

答:

  • 我们认为,出现收费投诉多的主要由因素有:一是驾培机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培训机构未按规定招收学员,有教练员代为招生、委托招生机构招生现象;有的教练员招生后,没有将收取经费交给驾培学校;培训机构未出具任何收费凭证,也未与学员签定培训合同。二是学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学员过份依赖教练员,不与培训学校进行衔接、不索取收费凭证、不签订培训合同等。为解决此类问题:一是要严格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培训机构做到依法教学、依法履职;二是学员要增强维权意识。要保管好培训合同、收费发票等资料,为投诉处理提供依据。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请问学员在驾驶员培训机构报考应重点注意哪些事项?
05-31

答:

  • 一是选择口碑较好的驾校;二是到驾培训机构报名并与培训机构签订好培训合同。确因代为招生的,仍须签订培训合同。三是收取并保管好收费发票。学员不要私自将培训费交给教练员,即便交给教练员,必须取得培训机构的收费发票。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请问目前要参加机动车驾驶证B证培训的,可在哪些学校报名?
05-31

答:

  • 目前,全市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证培训资质的,只有市城区的船山驾校、常宁市的常盛驾校,其他驾校均不具备相应培训资质条件。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请问如何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证?
05-31

答:

  •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证认定已取消。目前,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工作,由驾校聘任,个人应与拟聘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协商。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我是衡南县冠市镇黄竹村的,我们家门前的一条农村公路是多年前实施的硬化,目前路面坑坑洼洼,路面状况极差,请问能帮助我们将这条路进行整修吗?
05-31

答:

  • 你提的这个问题是农村公路养护方面的问题,目前,我们每年都可以向省厅申请定额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因为农村公路养护责任主体是各级县人民政府,你可以向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反映,核实家门前的那条路是否在公路年报系统管养范围内,是否符合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申报要求,如符合的话,可以申请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然后按计划对相关农村公路进行养护,国省将按照标准给予一定的补助资金。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公路硬化标准提高了,农村公路也扩宽了,改善了老百姓的出行方便。但是有的农村公路施工质量十分差,没有几年到处是路面开裂坍塌,坑坑洼洼,使老百姓的出行又变得十分的不方便而且还是危险丛生,请问如何保障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
05-31

答:

  • 感谢你对农村公路施工质量的关注,其实就农村公路施工质量而言,我们也是高度重视的。首先,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农村公路的施工质量做了明确要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还有专门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农村公路质量耐久、工程耐用和安全可靠提供了扎实的法规制度基础。其次,有严格的建设程序和制度。农村公路从立项、勘察、设计、招标、报监、施工、监理、交竣工等每一步都有严格的制度要求,每一步都有相应的质量要求和制度,只要各方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制度要求落实,质量一定能够得到控制。再次,有严密的强有力的质量监管体系。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农村公路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监管、专业监理、群众监督、施工自检、法人管理”的五级监管,层层落实质量监管责任,实现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全覆盖,逐步消除了工程监管“盲点”。我们坚持把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严格执行“三同时” 和“七公开”制度,严把“八关”(设计审查关、施工招标关、 质量公示关、材料源头管控关、施工首件关、过程把控关、 项目验收关、信用评价关),强化对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行业监管,注重制度的贯彻执行、跟踪问效,有效确保我市农村公路建一条、成一条、群众满意一条。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货车超限超载运输危害大,我想知道交通运输部门是如何治理货车超载问题?
05-31

答:

  • 您好,根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治超工作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源头管控与通行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交通运输部门作为治超工作的牵头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 一是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牵头建立治超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的治超工作格局。
  • 二是加强源头监管。重点加强煤炭、钢材、水泥、混凝土、砂石、土方等货物装载地以及物流园区、货运站(场)、港口码头的规模化经营者的监管,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称重和视频数据联网上传等方式,从源头杜绝超限车辆上路行驶。
  • 三是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动,以超限检测站点为依托,在普通公路、高速路口、货运源头企业等区域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
  • 四是加强科技治超力度。依托治超信息平台数据归集整合功能,完善不停车非现场检测系监控网络,研判超限超载多发高发的点段,开展针对性查纠。
  • 五是严格实施“一超四究”,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严厉处罚,并对货运源头企业依法实施重处。
  • 六是实施信用惩戒。对被界定为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3个方面26项联合惩戒措施,限制失信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融资、部分高消费、享受优惠政策等行为。
  • 抓好治超工作需全社会共同参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踊跃提供问题线索,如果发现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欢迎拨打交通运输投诉举报热线12328。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我老房子在公路边上,我想在现有的宅基地上拆旧建新,请问需要注意什么。
05-31

答:

  • 根据《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 如果您的房屋是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如果想拆旧建新,需要注意以上事项,不得扩大建筑面积。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请问交通建设工程领域执法有哪些具体事项?
05-31

答:

  • 交通建设工程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百姓出行安全和国防建设,百年大计、质量第一。随着交通运输部门的体制改革,交通强国战略和乡村振兴的大力推进,交通工程迎来了建设高峰期,同时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执法提出了更严的要求,也是对交通建设执法领域的一次新的大考。交通工程点多、面广、线长。我市市本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自2020年4月组建以来,不辱使命、砥砺奋进,对大型建构筑物高隐蔽性关键部位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项目开展严格执法,及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加强了行政执法力度,极大地打击了交通建设在建项目的违规施工、偷工减料的现象,确保交通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可控。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我是一名普通市民,在公路管理中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05-31

答:

  •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公路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作为一名市民工作和生活中与公路紧密相连,《公路法》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的义务,有检举破坏、损坏公路和影响公路安全行为的权力。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请问您水上水下活动有哪些,并应当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05-31

答:

  •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下列水上水下活动,应当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 1、勘探,港外采掘、爆破;
  • 2、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
  • 3、架设桥梁、索道;
  • 4、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
  • 5、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
  • 6、航道建设施工、码头前沿水域疏浚;
  • 7、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 8、打捞沉船、沉物。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请问水上水下活动水域涉及两个海事管理机构的,应该向哪一个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05-31

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水上水下活动水域涉及两个以上海事管理机构的,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向其共同的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或者共同的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指定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我是一名普通市民,现在国家环保政策要求很高,特别是防止水环境污染,我们衡阳市湘江内有很多船在航行,我想请问船舶是如何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的?
05-31

答:

  • 为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水域,我们对船舶生活污水实行闭环管理。一是对船舶原有生活污水排放管道进行铅封,同时加装生活污水贮存设施;二是全市共成立了6家船舶污染物收集企业,对我市辖区水域的所有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实行免费接收上岸,然后由接收企业转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同时全市所有港口码头均配备了生活污水罐,靠港作业船舶有需求也可将生活污水抽取至港口码头生活污水罐中,再由与港口码头签订生活污水转运服务的企业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实现闭环管理。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随着衡阳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区湘江夜景越来越漂亮,现在湘江河没有夜游船舶,钢质船舶不美观,我想打造几艘古色古香的木质旅游船,请问是否可以?
05-31

答:

  • 首先感谢你对水上旅游运输的关注,你提出的“打造几艘古色古香的木质旅游船”这个问题,根据《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4 年第 23 号)第五条第二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水泥质船舶、总长 5 米以上的木质船舶、总长 20 米以上的挂桨机船舶从事内河运输”。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我想考取客船驾驶证,请问具体有什么条件?
05-31

答:

  • 你好,如果你是初次申请《适任证书》或者申请改变《适任证书》所载类别、职务资格的,可以向我局行政审批科(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 (1)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 (2)申请人身份证明;
  • (3)船员服务簿;
  • (4)最近2年内的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
  • (5)符合要求规格和数量的照片(近期直边正面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两张);
  • (6)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证明;
  • (7)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成绩证明;
  • (8)内河客船船员特殊培训证明;
  • (9)内河客船船员特殊培训考试成绩证明。
  • 同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1)已取得船员服务簿;
  • (2)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符合船员健康标准,内河船员应持有相应的体检表;
  • (3)已完成规定的岗位适任培训、特殊培训;
  • (4)满足规定的服务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 (5)已通过相应的考试。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我是衡阳人,今年6月份在外地买了一艘三千多吨的运输船,请问落户到衡阳市办理船舶登记需要什么资料和条件?
05-31

答:

  • 你好,到衡阳办理船舶登记需要以下相关资料:
  • (1)《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
  • (2)船舶所有权取得证明材料;
  • (3)新建船舶的船舶建造检验证书,现有船舶的船舶检验证书,或者境外购买外国籍船舶的技术评定书;
  • (4)船舶正横、侧艏、正艉、烟囱等照片;
  • (5)共有船舶的,还应提交船舶共有情况证明材料;
  • (6)船舶所有人是合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合资企业出资额的证明材料;
  • (7)已经登记的船舶,还应提交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
  • (8)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 (9)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 同时需取得船舶识别号和船名,资料齐全后到市政务服务中心D区交通运输窗口办理即可。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请问申请成立水路运输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05-31

答:

  •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五条: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业务,除个人申请经营内河普通货物运输业务外,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2、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区域和业务种类。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有班期、班次以及拟停靠的码头安排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3、有符合规定要求的船舶,且自有船舶运力应当符合要求。4、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5、有符合规定要求的与其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6、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请问水路运输企业自有运力要求是什么标准?
05-31

答:

  •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五条:内河省际普货运输需要普通货船5000总吨,内河省内普货运输需要普通货船600总吨,内河省内旅客运输需要100客位。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我个人想购买一艘游览船,平时自己家人可以在湘江游玩,节假日还可以接待旅客创收,请问是否可以?
05-31

答:

  • 不可以,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六条:个人只能申请经营内河普通货物运输业务,不得经营旅客运输。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请问船舶污染物是怎么收集的?收集后是怎么处理的?
05-31

答:

  • 船舶污染物分为3类,分别是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生活垃圾。先由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收集企业通过船舶污染物收集作业船将船舶和港口码头的船舶污染物收集后转运到岸上定点的船舶污染物收集站点。生活污水由负责生活污水转运企业通过移动设施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油污水由生态环境局认定符合资质的处置企业转运并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则由当地环卫部门转运至垃圾掩埋场或者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请问港口码头场地污水和雨污水是怎么处理的?
05-31

答:

  • 港口码头场地污水和雨污水通过码头场地内的沟渠收集排入沉淀池,经过三级沉淀后,再通过污水处理器处理达标后的清水用于港口码头场地的绿化、道路喷洒、场地冲洗、车辆冲洗、雾炮机降尘等。如遇到降雨涨洪水,要把港区内沉淀池的污水处理运走,同时港口码头停止作业。这样就能杜绝码头场地内污水出现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请问:船舶在内河水域航行、作业或者停泊,必须满足哪些防污染要求?
05-31

答:

  • 船舶必须满足以下六项要求,才能在内河水域航行、作业或者停泊:一是船舶必须取得经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颁发的《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二是船舶船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并按规定足额配备船员;三是船舶必须按照《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要求安装和配备相应的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如:油污水储存柜、生活污水储存柜等;四是船舶船员必须保障防污染设施设备功能正常;五是船舶必须按规定向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交接船舶污染物(免费的),并由污染物接收企业在相应的船舶记录簿中做好接收记录,并盖章;六是船舶船员必须将船舶污染物接收情况及时上传“船E行”APP。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请问在衡阳市乘坐出租车发现存在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等服务质量问题,该怎么办?
05-31

答:

  • 您好!如果发现出租车涉嫌存在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路行驶等服务质量问题,可以拨打“12345”热线、12328和0734-3111234电话投诉,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含语音、视频资料或者消费小票),便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处理。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请问乘坐出租车不打表收费,该怎么办?
05-31

答:

  • 您好!如果坐出租车发现不打表现象,乘客可以拒绝付款;请记下车牌号,并拨打“12345”或“0734-3111234”和12328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以便我们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调查处理。 另外,我局在衡阳东高铁站、衡阳火车站、市中心汽车站设立了值班岗亭,如发现出租车不打表等行为,可当场向岗亭值班人员反映。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衡阳高铁站、火车站周边存在黑车喊客、拉客现象,此情况严重影响市容市貌,请问交通运输部门如何监管和打击?
05-31

答:

  • 您好!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客运市场及公共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衡政通〔2018〕1号)通告规定,对在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周边等客流集散区域喊客、强行拉客、宰客等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 针对黑车非法营运,我局将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巡查频次,一旦发现非法营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喊客拉客问题线索,我们也会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 同时,我们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火车站广场管委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喊客拉客、非法营运,为广大乘客提供一个安全、快捷的出行环境。
05-31

问:

  • 李局长,您好!交通运输涉及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路政、公路治超、交通建设等领域,交通运输市场这么大,请问你们是如何如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行为?
05-31

答:

  • 是的,我们交通运输领域点多、面广、线长。我们整合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职责和执法队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0年4月30日正式成立。经过三年多运行,市城区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我们主要做法为:一是严格队伍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执法队伍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梳理执法工作规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公信力。三是强化执法措施。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严格落实相关处罚政策。同时,加快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和信息化移动执法。四是强化作风建设。我们通过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和清廉执法等活动,切实树立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寓管理于服务中,做到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不规范执法、执法寻租,树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05-31

问:

  • 我是一名货车司机,曾经因忘携带道路运输证被罚过款。最近听说未随身携带运输证不会罚款了,是真的吗?
05-31

答:

  • 是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国发〔2022〕15号)文件精神,自今年8月12日起取消对道路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行为的罚款。但取消并不意味着不管了,针对这类事项,《决定》还是要求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一是通过信息化等手段进行查验和监管;二是纳入日常监管,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将督促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适用警告、通报批评等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从源头上避免重复罚款。所以,还请合法合规经营。
05-31

问:

  • 我是一名道路客运班线车辆驾驶员,工作十分辛苦,请问客运企业对驾驶员关心关爱的政策规定什么?
05-31

答:

  • 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二十七条规定“客运企业应当关心客运驾驶员的身心健康,每年组织客运驾驶员进行体检,对发现客运驾驶员身体条件不适宜继续从事驾驶工作的,应及时调离驾驶岗位。客运企业应当建立防止客运驾驶员疲劳驾驶制度,为客运驾驶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运输任务,保障客运驾驶员落地休息,防止客运驾驶员疲劳驾驶。”。道路客运企业对驾驶员关心关爱,加强驾驶员身心健康管理,是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助于驾驶员保持良好心态从业,避免行车安全事故发生。企业对驾驶员关心关爱的具体措施有政策要求。
05-31

问:陈先生咨询普通市民在公路管理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并给予答复。

  • 答:首先感谢您对公路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作为一名市民工作和生活中与公路紧密相连,《公路法》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的义务,有检举破坏、损坏公路和影响公路安全行为的权力。
05-31

问:周先生是一名衡阳市区的出租车司机,现反映以下问题:一是上汽大众桑塔纳品牌出租车的运营成本太高,为何至今不能安装天然气罐。(长安尚悦品牌出租车、一汽大众捷达品牌出租车现均可加装天然气罐。)二是衡山县出租车的起步价已经是7元了,请问衡阳市区什么时候会上调出租车起步价。三是现在非法运营的车辆越来越多,特别是“滴滴出行”等网约车平台的没有运输证也在跑,交通运输局查车只在高铁站火车站查车效率太低,严重影响正规出租车和网约车的运营收入。

  • 答:根据周先生所反映的情况,现对问题一回复如下:
  • 1.衡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第71次《市城区巡游出租经营权到期重新授予工作调度会会议纪要》第二条关于车辆投放及车型选择第二款指出:新投放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目录车型上牌,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投入车辆使用。
  • 2.我市桑塔纳出租车型号为SVW71512GF,在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燃料种类为“汽油”。我市长安出租车型在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燃料种类为“天然气”。
  • 3.桑塔纳出租(车型号为SVW71512GF)燃料种类为“汽油”,交警部门不允许加改装车载天然气罐钢瓶。
  • 4.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仅对车辆公告燃料种类为“天然气”的车载钢瓶出租车下发《加气证》,对我市桑塔纳出租车(车型号为SVW71512GF)均未下发《加气证》,因此该车型不能到加气站充装天然气。
  • 对问题二回复如下:
  • 1.出租车起步价调整由衡阳市发改部门进行确定并向社会公示。
  • 2.对于“衡阳市区上调出租车起步价”的建议,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将即时转告市出租车行业协会,建议协会召集各出租车公司进行市场论证,并将论证结果及申请报告上报市发改部门。
  • 对问题三、问题四和问题五回复如下:
  • 首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不可以随意拦车,只可以检查但不可拦截车辆,车停在路上我支队执法人员可以检查,但是对行驶中的车辆无权拦截,所以市区内行驶中的非法营运车辆我们很难查处。
  • 其次,目前衡阳市合法的网约车平台有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科诺思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上海路团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长燃智享(宁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湖南光彩神舟网约车有限责任公司衡阳分公司、湖南玖玖华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夹江县易泊通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杭州携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武汉风韵出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
  • 最后,我们已加强执法力量打击南华附一周边出现的非法营运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努力改善群众的出行环境和合法车辆经营者的正当权益。2023年6月1日15时30分通过07342829244联系周先生,周先生对结果表示满意。
05-31

问:周先生反映其是一名出租车司机,现衡阳市区内道路上没有乘客上下区位置,且几乎每条马路都是严管路段,导致经常被交通摄像头拍照的情况,希望相关部门针对此事给予解决方案。请相关单位帮助解决。

  • 答: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23年6月1日8:50分致电市民,当时已经很清楚告知市民,目前无该规划,市民可以关注交警发布的官方新闻,后续如果有该规划,会在官网上发布告知市民知晓的。我单位于2023年6月2日再次多次致电市民。
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