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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城管执法局关于《衡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18 09:36      来源:衡阳市城管执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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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城区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是现实工作所趋

2017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今年6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全省垃圾分类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2020年,长沙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1年全省地级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并协同处理厨余垃圾;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55%以上,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35%;2022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5年全省地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7月7日,省政府在长沙组织召开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推进会,对在全省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进行了调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和省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文件精神,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提高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缓解城市生活垃圾日益增长带来的收运及处理压力,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我市城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迫在眉睫。

二、文件的上位法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

2.《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

3.《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

4.《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

5.《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

6.《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25号)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四个部分组成:一是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二是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十一项主要任务(确定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推动公共机构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积极推进垃圾源头分流减量、合理选择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规范垃圾分类投放、加强垃圾分类收集、统筹完善垃圾分类运输体系、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加快建设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建立垃圾分类信息平台、扎实有效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将我市2020年至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任务细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推进阶段、推行阶段和提升完善阶段;四是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严格督查考核和畅通监督渠道四个方面强化了工作举措。同时,方案还以附件的形式制定了《衡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垃圾分类的工作任务分解至各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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