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关于《衡阳市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 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03 10:50      来源:市行政审批局     浏览量:
字体:

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3次常务会议议题一材料

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3次常务会议议题一材料


关于《衡阳市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

的起草说明

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2月1日)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一)国家有要求。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明确要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二)省级有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推动工作部署。2022年9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攻坚行动方案》(湘政办发〔2022〕50号),2022年11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通知》,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提出了新要求、赋予了新的内容,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需要完成的重点任务。

(三)群众有需求。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个人从出生到身后、企业从设立到注销、项目从签约到投入使用三个全生命周期,聚焦企业群众普遍关注、需求集中的领域以及办事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难点堵点问题,完善落实有关标准和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关键瓶颈和体制机制障碍,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起草过程

根据国省若干意见精神,我局在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衡阳市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代拟稿)》。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抓手,以信息化技术手段为支撑,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前,"一网通办"支撑能力明显增强,政务服务PC端总入口、"湘易办"超级移动端总入口、数据资源交换共享衡阳结点建立完善、有效运行,实现全域统一收件、数据深度共享、电子证照普遍应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一件事一次办"高频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5 %、掌上可办率达90 %,"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水平和品牌效应明显提高,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

(三)重点任务

1.升级"一网通办"系统平台。坚持线上为主、线下兜底,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强化系统集成和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应用,开发数字场景应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实现"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更好满足企业群众的多样化、便捷化办事需求。

2.拓展"一件事"服务内容。从需求侧场景应用出发,以使用者感受为导向,聚焦个人、企业、项目三个全生命周期,推出26个主题式、套餐式场景应用,推动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跨部门、跨层级事项集成化办理。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逐年分批次攻坚推进落地实施。2023年3月底前新生儿出生、入学、就业、不动产登记、婚姻、社会保险、服务特殊群体、退休、"身后"、企业开办、企业变更、员工保障、综合纳税、企业注销、多图联审、施工许可、联合验收等场景应用。2023年底前办证、企业用工、政策兑现、融资服务、招投标、用地审批等场景应用。2024年底前就医、水电气联合报装、经营性项目验收开业等场景应用,分别实现全市"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

3.优化"一次办"服务模式。简化"一次办"流程。建立完善"一事一标准",按照"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送达"要求,通过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优化业务流程。统一"一次办"办件。根据企业群众办事实际场景需求,科学合理设置线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大厅综窗、各业务部门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以便综合窗口收到的办件可以正常的流转到部门并办结。强化"一次办"监管。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行政效能"红黄牌"和12345热线等,建立健全从受理环节到办结完毕的全流程审批服务电子监察和"好差评"机制。

(四)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压实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主体责任,强化谋划部署、推动落实、监督问效。二是精心组织实施,健全人才队伍。对多个主题式、套餐式场景应用实行"一事一策""一事一班"(即一件"事"制订一个攻坚方案,组建一个工作专班),加大对基层信息化技术人才保障,配备技术人员或数据专员,负责大数据管理和技术保障相关工作。三是强化跟踪问效,坚持效果导向。聚焦基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突出问题,加强引导、指导,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测评,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增强基层政务服务工作的质效。

四、提请审议事项

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衡阳市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

附件:1.关于印发《衡阳市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代拟稿)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50号)

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2〕71号)



附件1: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阳市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实施方案》的通知

(代拟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衡阳市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 2月 1日




衡阳市深化"一网通办"打造

"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全面提升政务服务

能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湖南省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攻坚行动方案》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通知》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实现高质量"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协同,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抓手,以信息化技术手段为支撑,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为全面落实全省"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扎实推进衡阳市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工作目标

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事系统繁杂、事项标准不一、数据共享不畅、业务协同不足等问题,纵深推进政务数据归集共享以及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应用,做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到2024年底前,"一网通办"支撑能力明显增强,政务服务PC端总入口、"湘易办"超级移动端总入口、数据资源交换共享衡阳结点建立完善、有效运行,实现全域统一收件、数据深度共享、电子证照普遍应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一件事一次办"全方位政务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一件事一次办"得到广泛应用,全市个人、企业、项目全生命周期重点难点主题式、套餐式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湘易办"超级移动端注册用户数突破150万户,"一件事一次办"高频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5 %、掌上可办率达90 %,"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水平和品牌效应明显提高,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

重点任务

升级"一网通办"系统平台

坚持线上为主、线下兜底,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强化系统集成和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应用,开发数字场景应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实现"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更好满足企业群众的多样化、便捷化办事需求。

1.完成"一网通办"线上专栏建设。充分利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事项管理、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等公共支撑能力,加快我市"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系统升级改造,在党政门户网站、衡阳政务服务旗舰店设立专栏,并向"湘易办"、集成化自助服务终端等拓展,便利企业和群众线上申办、自助申办。各单位要在"一件事一次办"专栏完善个人、企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相关场景应用,加快完成"一件事"所涉业务系统与"一网通办"平台的深度对接,实现数据有效复用共享。已在自建业务系统和移动端实现相关应用功能的,要与"一网通办"平台的统一受理系统进行对接,并按统一风格完成"一件事一次办"专区改造,方便企业群众从专区获得服务。

2.推进"一网通办"数据共享。完成政务数据平台衡阳结点建设,支撑全市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一网通办"数据共享;全量编制政务数据目录,以场景化应用需求为牵引,持续推动数据资源挂接,建立"目录—数据"关联关系,完善目录和数据资源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全市政务数据"一本账"管理;建立与全省基础数据库共享供需对接机制,实现与省库深度对接和数据双向共享,满足"一网通办"数据共享需求。

3.拓展"一网通办"证照应用。全面推进电子证照制发汇聚,加快推进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电子化及互通互认,有序推进存量常用电子证照标准化改造。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广泛应用。聚焦深化便民服务,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驾驶证和新申领的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应用。积极开展电子证照应用创新。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建设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完善"一企一档""一人一档",规范和拓展二维码、数字名片等场景应用,实现智慧化个性化精准服务。

拓展"一件事"服务内容

对已发布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地情况开展"回头看",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巩固改革成果。在此基础上,从需求侧场景应用出发,以使用者感受为导向,聚焦个人、企业、项目三个全生命周期,推出26个主题式、套餐式场景应用,推动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跨部门、跨层级事项集成化办理。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逐年分批次攻坚推进落地实施。2023年3月底前新生儿出生、入学、就业、不动产登记、婚姻、社会保险、服务特殊群体、退休、"身后"、企业开办、企业变更、员工保障、综合纳税、企业注销、多图联审、施工许可、联合验收等场景应用。2023年底前办证、企业用工、政策兑现、融资服务、招投标、用地审批等场景应用。2024年底前就医、水电气联合报装、经营性项目验收开业等场景应用,分别实现全市"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

1.个人全生命周期主题式、套餐式"一件事"

新生儿出生。线上开设"新生儿出生"服务主题场景应用,线下在医院设置出生"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将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预防接种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医保参保缴费、社保卡申领等事项集成为"出生一件事",实行"一件事一次办"。依托一体化平台,连通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系统、医疗保险信息平台、社保卡办理系统等,全流程网上传输、共享相关信息,确保"全程网办""一网通办"。落实生育登记和生育保险就医登记、门诊产检等费用报销网上申报办理。依托省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实现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儿落户手续时,实现对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文件的查询、校验和存档等功能。医院对新生儿出生医疗费用结算、报销实行在线办理。(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出生一件事"在各指定医院落地实施,2023年6月底前实现"全市通办")

入学。线上开设"入学"服务主题场景应用,对接现有入学报名系统,打造中小学在线报名统一入口。强化平台功能,满足小学入学、小升初、初升高不同群体的入学在线报名需求。推进部门数据和电子证照共享,实现个人户籍、不动产登记、居住证信息、社会保险信息的网上查询和核验。(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资规局、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办证。线上开设"办证"服务主题场景应用,对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高频办证事项实行在线办理。推进首次办理身份证"一件事一次办",推行遗失补领、损坏换领、到期换领身份证"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强化数据共享、信息网上核验、资料互认复用,实现教师资格证全程在线办理,公安部门为交通运输部门相关政务事项办理提供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网上核验。优化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报名、现场鉴定、网上核发、邮政寄送流程,确保当事人只跑一次、职业资格证书一次办好。(牵头单位:各相关事项涉及单位,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就业。线上开设"就业"服务主题场景应用,集中发布就业信息,实行入职手续、就业登记、落户等事项全程办理。实行人才引进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自动匹配、主动推送、免申即享。按就业主体,分类别完成就业登记,推动市内各企业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在线办理有关就业入职手续。提供就业创业证在线申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在线办理。提供就业培训、人才引进、高校职院毕业生、务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落户在线申请办理。打造毕业生"一生一档"和用人单位"一企一档"云端招聘服务,推动毕业生应聘、签约、入职全流程"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不动产登记。线上开设"不动产登记"服务主题场景应用,深化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融合,加快全市不动产登记统一平台与数据库建设,推广基于"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无纸化、智能化办理模式,全面实施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抵押、缴税等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并推动与水电气过户联动办理。积极推广不动产电子证照,实现主要高频事项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牵头单位:市资规局,配合单位: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城管执法局、市住保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婚姻。线上开设"婚姻"服务主题场景应用,主题内可在线办理户口登记信息婚姻状况变更等事项,对涉港澳、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等实现在线政策咨询和预约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社会保险。线上开设"社会保险"服务主题场景应用,主题内可在线办理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社会保障卡申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等事项。推动全部参保事项在村(社区)、楼栋的便民服务站就近查询、就近办理。(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就医。线上开设"就医"服务主题场景应用,推进全流程数字化医疗服务,建设完善公立医院线上挂号预约系统,实现预约、挂号、付费等全程在线办理。应用国家医保电子凭证、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推行医疗"一卡通",推进检查报告电子化,推动医院检验、检查项目在门急诊和住院诊疗中互认、在医院之间互认。推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服务信息化管理,相关健康检查服务机构将信息推送至湖南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信息管理平台,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电子证明实现公众查询。推进医疗付费、报销"一件事一次办"。医院对产妇医疗费用结算、报销实行在线办理,同步进行生育津贴登记,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医保机构。开通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市内跨区域联网结算,推进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全省通办"。(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服务特殊群体。线上开设"服务特殊群体"主题场景应用,主题内可选择办理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特困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有关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资源配置,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线上线下适老化改造,强化帮办代办,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和事项分别采取"网上办""就近办""上门办""免申办"等服务方式。(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配合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医保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退休。线上开设"退休"服务主题场景应用,按退休类别自动匹配相应政务服务事项,将退休待遇资格确认、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等集成为"一件事",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在线办理。(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医保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身后"。线上开设"身后"服务主题场景应用,在市殡仪馆开设"身后一件事"咨询窗口,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受理窗口,将死亡人员户口注销、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职工医疗保险虚账地区个人账户提现、公积金提取、丧葬补助金申领等事项集成为"身后一件事",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优化医疗机构和公安司法部门死亡证明材料开具流程,方便死者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在能够确认身份的情况下,通过线上或线下领取死亡证明。(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医保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2.企业全生命周期主题式、套餐式"一件事"

企业开办。线上开设"企业开办"服务主题场景应用,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含税务Ukey及其他税控设备)及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生产(经营)许可等事项集成为企业开办"一件事",依托全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优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丰富系统智能比对功能,提高企业名称一次核准率;优化企业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系统,对高频行业推出套餐式选择功能,进一步提升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衡阳中心支行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企业变更。线上开设"企业变更"服务主题场景应用,依托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对企业名称、场所、经营范围、股权、银行账户等变更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对关联变更事项,连通税务、社保、医保、公安、公积金、市场监管等部门业务系统,实现企业变更"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衡阳中心支行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企业用工。线上开设"企业用工"服务主题场景应用,在"衡阳群众"APP开设"企业用工"专题,联通衡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等移动服务端,为企业招聘用工、职业培训等提供网上服务,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和工资指导价位,帮助企业了解市场供需状况;搭建共享用工信息对接平台,开设招聘活动线上专场专区,推广运用直播带岗、远程面试等新型招聘对接模式,常态化推进线上招聘。探索运用新技术、新媒介精准推送招聘用工政策服务信息,推进部门间业务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办,提升政策服务便利度。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就业、创新创业等相关政策补贴实行在线兑付或"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员工保障。线上开设"员工保障"服务主题场景应用,整合连通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将劳动用工备案、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职工参保登记(医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事项集成为"一件事",全流程网上办理、一次办好。(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综合纳税。线上开设"综合纳税"服务主题场景应用,依托"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系统,实行数据自动获取、自动推送、自动验证比对闭环管理,除特殊、复杂事项外,全面实现申报缴税、发票申领、发票代开等全部企业税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推进电子化、要素化申报模式,逐步实现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自动预填申报。探索在申报纳税、发票办理、优惠办理等高频业务领域实行容缺受理。(牵头单位: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政策兑现。线上开设"政策兑现"服务主题场景应用,打造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和网上政策超市,汇集发布整理各类惠企政策,推动惠企政策实时归集、智能匹配、精准推送,实现"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完善政务服务移动端惠企政策服务功能,推动各部门惠企政策申报系统集约化建设,打造一个源头、多点可办的惠企政策服务生态。(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优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融资服务。线上开设"融资服务"服务主题场景应用,深化政金企合作,依托湖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征信平台),提供线上"一站式"企业融资服务,为科技金融、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农村金融、绿色金融提供数据支撑。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化技术,打破融资信息"孤岛",构建集银行信贷、票据融资、债券融资、基金融资、融资担保、挂牌上市、信息咨询等于一体的"一站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衡阳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银保监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企业注销。线上开设"企业注销"服务主题场景应用,持续推进注销便利化改革,扩大简易注销范围,实现税务、海关、商务、市场监管、人社、医保、公安等部门企业注销信息实时共享、协同办理,优化升级注销"一网"服务平台,提高企业群众网上办事体验。(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衡阳中心支行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3.项目全生命周期主题式、套餐式"一件事"

招投标。线上开设"招投标"服务主题场景应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功能,全面推进各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强化各行业领域招投标信用监管平台功能,建设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系统功能,实现全程在线实时动态监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用地审批。线上开设"用地审批"服务主题场景应用,优化建设用地审批办理流程,依托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事项实行全程在线办理。(牵头单位:市资规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多图联审。线上开设"多图联审"服务主题场景应用,依托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涉及住房城乡建设、人防部门的施工图文件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人防设计审查、特定工程和场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等相关审批事项集成为"一件事",实行全程在线办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人防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气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施工许可。线上开设"施工许可"服务主题场景应用,依托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等相关审批事项集成"一件事"全程在线办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人防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联合验收。线上开设"联合验收"服务主题场景应用,依托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涉及的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特定工程和场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验收、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等相关审批事项集成为"一件事",实行全程在线办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国安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水电气联合报装。线上开设"水电气联合报装"服务主题场景应用,将水、电、气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改造为"一件事",实施"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一并接入"。针对简易低风险工业厂房项目探索实行供水、排水、供气、低压用电等报装接入"零跑腿、零接触、零付费"服务。推动实现"刷脸办电"、"一证办电"、网上办电。推动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服务。(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水务投、国网衡阳供电公司及市天然气公司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经营性项目验收开业。线上开设"经营性项目验收开业"服务主题场景应用,配合推进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管理系统、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以及其他有关审批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平台的联通共享。将新建商业经营性项目建设的联合验收事项、消防救援机构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有关经营许可等事项集成为"一件事",实行全程在线办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资规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将商业经营性项目建成后相关经营主体的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有关经营许可、配套装饰装修的消防验收或备案事项、规划核实事项、消防救援机构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事项集成为"一件事",实行全程在线办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优化"一次办"服务模式

1.简化"一次办"流程。建立完善"一事一标准",按照"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送达"要求,通过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优化业务流程。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大力优化前置服务,加强申报辅导,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

2.统一"一次办"办件。根据企业群众办事实际场景需求,科学合理设置线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大厅综窗、各业务部门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以便综合窗口收到的办件可以正常的流转到部门并办结。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衡阳群众"APP、"一件事一次办"小程序、政务服务旗舰店设立"一件事一次办"专栏,实现群众"一网申请",工作人员"一网受理",事项办理进度"一网可查"。按照集约化、高效化原则,除"一窗进出"、"帮代办"流转等形式的出件方式外,推广使用EMS邮寄、文件柜等无接触形式出件。推动数据共享、材料复用、数据自动抓取填报等系统功能应用,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3.强化"一次办"监管。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行政效能"红黄牌"和12345热线等,建立健全从受理环节到办结完毕的全流程审批服务电子监察和"好差评"机制,形成横向连接各审批职能部门,纵向连接审批部门各个审批节点的电子监察网络,发挥电子监察系统作用,确保监察到位、"好差评"处理到位、"12345"群众诉求办理到位。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压实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主体责任,强化谋划部署、推动落实、监督问效。各级政务服务主管部门统筹负责推动本辖区基层"一网通办"工作,业务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对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相关政务服务对口业务进行培训指导。

(二)精心组织实施,健全人才队伍。对本方案的多个主题式、套餐式场景应用实行"一事一策""一事一班"(即一件"事"制订一个攻坚方案,组建一个工作专班),鼓励各部门按企业、群众需求,创新性开展工作,明确该事项攻坚的工作目标(应用场景)、事项信息(涉及的具体事项和部门、证照、系统等)、专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实现路径(含线上线下办理方式)等内容,积极组织,加快推进实施。加大对基层信息化技术人才保障,配备技术人员或数据专员,负责大数据管理和技术保障相关工作。

(三)强化跟踪问效,坚持效果导向。聚焦基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突出问题,加强引导指导,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测评,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增强基层政务服务工作的质效。


附表:1.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3年版)

2.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3年版)



附表1:


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3年版)

序号

《指导意见》事项名称

对应《行动方案》主题名称

涉及事项

责任单位

1

企业开办

企业开办

企业设立登记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公章刻制备案

发票领用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2

企业准营(以餐饮店为例)

食品经营许可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3

员工录用

员工保障

就业登记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卡申领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流动人员)

职工参保登记

(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4

涉企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税务局,市住保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5

企业简易注销

企业注销

税务注销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企业注销登记



附表2:


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3年版)

序号

《指导意见》事项名称

对应《行动方案》主题名称

涉及事项

责任单位
















































1

新生儿出生

新生儿出生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预防接种证办理
















































户口登记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基本医疗保险)
















































社会保障卡申领
















































2

灵活就业

就业

就业登记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流动人员)
















































社会保险登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和变更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费申报
















































3

公民婚育

婚姻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卫健委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户口迁移
















































生育登记
















































4

扶残助困

服务特殊群体

残疾人证办理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

医疗救助
















































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5

军人退役

就业

退役报到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户口登记

(退役军人恢复户口)
















































核发居民身份证
















































预备役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和变更登记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6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

不动产登记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并行办理

牵头单位:市资规局,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税务局、市住保中心、国网衡阳供电公司、市水务投、市天然气公司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不动产统一登记
















































电表过户

















































水表过户

















































天然气表过户

















































7

企业职工退休

退休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医保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职工提前退休(职)申请
















































职工参保登记

(基本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提取

(离休、退休)
















































8

公民身后

身后

出具死亡证明

(正常死亡)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医保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出具死亡证明

(非正常死亡)
















































出具火化证明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
















































遗属待遇申领
















































死亡、宣告死亡

办理户口注销
















































注销驾驶证
















































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


















































附件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优化政务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在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基础上,一些地区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将多个部门相关联的"单项事"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推行集成化办理,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大幅减少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得到企业和群众的普遍认可。同时,各地区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系统对接深度不够,数据共享难,不同地区集成化办理服务的名称、标准、规则不一致等问题,制约了"一件事一次办"推广。为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观念,推动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推动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从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出发,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件事一次办",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坚持系统集成。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重要阶段,按照不同应用场景、业务情形,将多个相关联的"单项事"合理归集,科学设计办理流程,梳理形成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

坚持协同高效。强化部门间业务协同、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围绕业务流程、办理要素、申报方式、受理方式、联办机制、出件方式等进行优化,大幅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实现多个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

坚持依法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过程中,强化审管衔接,严格落实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无缝衔接。

(三)工作目标。2022年底前,各地区要建立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完成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中的任务,并结合各地实际拓展本地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2025年底前,各地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梳理集成同一阶段内需要到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开办、工程建设、生产经营、惠企政策兑现、员工录用、不动产登记、注销等集成化办理服务,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二)推进个人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围绕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梳理集成同一阶段内需要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新生儿出生、入园入学、大中专学生毕业、就业、就医、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二手房交易及水电气联动过户、退休、身后等集成化办理服务,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减少跑动次数。

三、优化"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

(一)科学设计流程。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梳理,合理调整前后置顺序,优化办理要素和业务流程,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

(二)简化申报方式。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通过归并、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精简、优化,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并行办理的事项外,企业和群众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全部或部分事项。

(三)统一受理方式。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事实际场景需求,科学合理设立线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在一个窗口综合收件,实现"一窗受理"。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立"一件事一次办"专栏,通过统一入口实现"一端受理"。

(四)建立联办机制。厘清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同步获取受理信息和有关部门的办理信息,开展联动审批,推行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

(五)提高出件效率。优化整合"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出件环节,按照集约化、高效化的原则,采取窗口发放、物流快递送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将办理结果和实体证照第一时间送达申请人。支持以信息化方式推送办理结果和电子证照,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端出件"。

(六)加强综合监管。针对"一件事一次办"跨部门、跨业务的特点,健全监管制度,明确各环节监管部门及职责,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落实监管措施,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地区,要明确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边界,强化审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促进集成化办理服务提升。

四、加强"一件事一次办"支撑能力建设

(一)推进线下综合受理窗口和线上受理专栏建设。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纳入综合受理窗口办理,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有条件的地区可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延伸到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各地区要充分利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事项管理、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等公共支撑能力,加快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系统建设,在政务服务平台设立专栏,并向政务服务移动端(含APP、小程序等)、集成化自助服务终端等拓展,便利企业和群众线上申办、自助申办。

(二)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各地区要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相关业务系统的整合力度,推动相关独立办理系统与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数据共享总枢纽,加快推动本部门涉及"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的垂直管理业务信息系统与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有效满足各地区需求,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办"。

(三)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数据按需共享应用。各地区要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业务流程,梳理数据共享需求、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明确数据共享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制度流程,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依法依规有序共享。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推动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务数据双向共享,不断提高共享数据质量和可用性、时效性。

(四)建立健全"一件事一次办"标准规范。制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国家标准,围绕事项名称与编码规则、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服务质量、监督评价等方面,建立健全标准体系,细化评价指标,完善评价方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的全面领导。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推进全国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组织编制并发布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明确"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名称、涉及事项、责任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统筹推进本地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围绕基础清单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部门分工和监管责任,并因地制宜拓展本地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主管行业领域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政策、业务、系统、数据等支持。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地区要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结合实际明确"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核心环节或第一个环节的办理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要会同配合单位编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配合单位要与牵头单位密切协作,主动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三)加强评价监督。各地区要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好差评工作,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情况的跟踪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相关信息,同时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的良好氛围。


附表:1.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2.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表1

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

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附表2


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

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附件3: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攻坚行动方案》

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2〕50号

HNPR—2022—01034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攻坚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21日

 


湖南省深化"一网通办"

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进高新"工作方针,全面落实省政府"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工作部署,强化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升"一网通办"能力、擦亮"一件事一次办"品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个人从出生到身后、企业从设立到注销、项目从签约到投入使用三个全生命周期,聚焦企业群众普遍关注、需求集中的领域以及办事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难点堵点问题,完善落实有关标准和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关键瓶颈和体制机制障碍,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分级负责、协同联动,加强整体谋划,鼓励基层创新,强化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和数字应用,全面实施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模式,统筹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推动政务服务与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机衔接,构建高效运行的政务服务体系。

坚持服务延伸。以政务服务便利化引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便利化,拓展"一件事"服务领域,延伸"一件事"服务链条,推动"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在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方面的广泛应用。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为企业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多元化、个性化、贴心暖心的高质量服务。

(三)主要目标

到2024年底前,"一网通办"支撑能力明显增强,政务服务PC端总入口、"湘易办"超级移动端总入口、省大数据总枢纽建立完善、有效运行,实现全域统一收件、数据深度共享、电子证照普遍应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一件事一次办"全方位政务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一件事一次办"得到广泛应用,个人、企业、项目全生命周期重点难点主题式、套餐式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湘易办"超级移动端注册用户数突破2500万户,"一件事一次办"高频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5%、掌上可办率达90%,"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水平和品牌效应明显提高,全省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

二、升级完善"一网通"

坚持线上为主、线下兜底,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强化系统集成和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应用,开发数字场景应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实现"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更好满足企业群众的多样化、便捷化办事需求。

(一)打造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

1.升级改造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为全省"一网通办"平台,全面提升平台服务支撑能力。充分利用省应用支撑大平台的统一电子证照、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物流、统一支付、电子材料共享应用等公共支撑工具,建设完善"一网通办"平台智能搜索、智能分发、智能审批、智能推荐等业务支撑能力,全面支撑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业务应用。推进全省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与"一网通办"平台全事项深度对接融合,实现全省各级事项标准化配置、全域统一收件、办件智能分发、结果实时回传。建设"一网通办"长者专版,提升适老化和无障碍服务水平。

2.建设全省线上线下统一受理系统,着力解决多系统多口径受理、"二次录入"、材料信息流转不畅等问题,重点解决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省一体化平台事项分类、程序设置不同等问题,实现企业群众办事无差别"一站受理"、同标准办理。原则上各级各部门不新建业务受理系统,各级各部门已有受理系统或系统相关功能应按照统一规范接入全省统一受理系统。

3.完善"一件事一次办"专区,开设主题式、套餐式服务场景应用。完善"一网通办"平台"一件事一次办"专区,围绕个人、企业、项目全生命周期,开设主题式、套餐式服务场景应用,实现政务服务"一件事"及相关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的全过程电子化办理。各相关单位要在"一件事一次办"专区建设完善个人、企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相关场景应用,加快完成"一件事"所涉业务系统与"一网通办"平台的深度对接,实现数据有效复用共享。已在自建业务系统和移动端实现相关应用功能的,要与"一网通办"平台的统一受理系统进行对接,并按统一风格完成"一件事一次办"专区改造,方便企业群众从专区获得服务。

(二)打造集成集约的"一网通办"超级移动端

1.依托省一体化平台,整合"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新湘事成"移动端,建设"湘易办"超级移动端,作为"一网通办"平台的移动服务端。省直单位已建政务服务移动端按照统一规范统一标识统一标准接入"湘易办",未建移动服务端的,原则上不再新建政务服务移动端,所有移动应用服务集中部署至"湘易办"。市州依托本地区移动服务端或政务服务平台,汇聚本地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资源,按照统一规范接入"湘易办"。

2.创新"湘易办"上"扫码亮证""一码通办""无感通办"等应用场景,构建适合在移动端办理的"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式服务,实现服务事项从"掌上可办"向"掌上好办"提升。

3.加强"湘易办"运营推广,促进服务广泛触达、深度应用、便捷好用,提升用户体验,打造湖南省"湘易办"超级移动端品牌形象。

(三)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数据共享

1.建设省大数据总枢纽,打造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大平台和标准化数据服务总通道,支撑全省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一网通办"数据共享。

2.全量编制政务数据目录,以场景化应用需求为牵引,持续推动数据资源挂接,建立"目录—数据"关联关系,完善目录和数据资源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全省政务数据"一本账"管理。

3.建设完善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信用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各平台成员单位及时向省级基础数据库依法依规共享数据并及时更新;建设完善宏观经济、营商环境、生态环境、疫情防控、医疗健康、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主题库,有力支撑"一网通办"各类应用场景。

4.按照"应汇尽汇"的原则,持续推进全省政务数据全量汇聚至省大数据总枢纽。建设全省政务数据服务门户,联通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政务数据调度功能,优化共享申请审批流程,提升海量数据高速传输能力,实现全省政务数据高效共享。建立政务数据共享供需对接机制,推进各地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省大数据总枢纽深度对接和数据双向共享,满足各级各部门"一网通办"数据共享需求。

(四)持续拓展"一网通办"证照应用

1.全面推进电子证照制发汇聚。规范统一全省电子证照标准,建立健全电子证照制发机制,加快推进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电子化及互通互认,有序推进存量常用电子证照标准化改造,2022年底前,依托省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完成《湖南省2022年常用电子证照制发汇聚清单》电子证照信息制发汇聚任务。

2.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广泛应用。聚焦深化便民服务,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驾驶证和新申领的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应用。

3.积极开展电子证照应用创新。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建设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完善"一企一档""一人一档",规范和拓展二维码、数字名片等场景应用,实现智慧化个性化精准服务。

三、优化拓展"一件事"

对已发布的300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地情况开展"回头看",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巩固改革成果。在此基础上,从需求侧场景应用出发,以使用者感受为导向,聚焦个人、企业、项目三个全生命周期,推出26个主题式、套餐式场景应用,推动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跨部门、跨层级事项集成化办理。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逐年分批次攻坚推进落地实施,2022年底前新生儿出生、入学、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险、服务特殊群体、退休、企业开办、企业变更、综合纳税、企业注销、多图联审、施工许可、联合验收等场景应用,2023年底前办证、就业、婚姻、"身后"、企业用工、员工保障、政策兑现、融资服务、招投标、用地审批等场景应用,2024年底前就医、水电气联合报装、经营性项目验收开业等场景应用,分别实现全省"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先行先试、探索创新。

(一)个人全生命周期主题式、套餐式"一件事"

1.新生儿出生。线上开设"新生儿出生"服务主题场景应用,线下在医院设置出生"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将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预防接种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医保参保缴费、社保卡申领等事项集成为"出生一件事",实行"一件事一次办"。连通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系统、医疗保险信息平台、社保卡办理系统等,全流程网上传输、共享相关信息,确保"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推进生育登记和生育保险就医登记、门诊产检等费用报销网上申报办理。实现各助产机构信息系统数据共享互通,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业务接入省一体化平台。依托省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实现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儿落户手续时,实现对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文件的查询、校验和存档等功能。医院对新生儿出生医疗费用结算、报销实行在线办理。(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务局、省医保局等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出生一件事"在各市州、县市区指定医院落地实施,2023年6月底前实现"全省通办")

2.入学。线上开设"入学"服务主题场景应用,对接现有入学报名系统,打造中小学在线报名统一入口。强化平台功能,满足小学入学、小升初、初升高不同群体的入学在线报名需求。推进部门数据和电子证照共享,实现个人户籍、不动产登记、居住证信息、社会保险信息的网上查询和核验。(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务局等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3.办证。线上开设"办证"服务主题场景应用,对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高频办证事项实行在线办理。推动湖南公安服务平台与省一体化平台、移动服务端对接,推进首次办理身份证"一件事一次办",推行遗失补领、损坏换领、到期换领身份证"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强化数据共享、信息网上核验、资料互认复用,实现教师资格证全程在线办理,公安部门为交通运输部门相关政务事项办理提供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网上核验。优化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报名、现场鉴定、网上核发、邮政寄送流程,确保当事人只跑一次、职业资格证书一次办好。(牵头单位:各相关事项涉及单位,配合单位:省政务局等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4.就业。线上开设"就业"服务主题场景应用,集中发布就业信息,实行入职手续、就业登记、落户等事项全程办理。实行人才引进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自动匹配、主动推送、免申即享。按就业主体,分类别完成就业登记,推动省内各企业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在线办理有关就业入职手续。提供就业创业证在线申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在线办理。提供就业培训、人才引进、高校职院毕业生、务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落户在线申请办理。打造毕业生"一生一档"和用人单位"一企一档"云端招聘服务,推动毕业生应聘、签约、入职全流程"一网通办"。(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退役军人厅、省政务局等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5.不动产登记。线上开设"不动产登记"服务主题场景应用,深化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融合,加快全省不动产登记统一平台与数据库建设,推广基于"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无纸化、智能化办理模式,全面实施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抵押、缴税等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并推动与水电气过户联动办理。积极推广不动产电子证照,实现主要高频事项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务局、省税务局等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6.婚姻。线上开设"婚姻"服务主题场景应用,主题内可在线办理户口登记信息婚姻状况变更等事项,对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婚姻登记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等实现在线政策咨询和预约服务。(牵头单位:省民政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政务局等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7.社会保险。线上开设"社会保险"服务主题场景应用,主题内可在线办理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社会保障卡申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等事项。推动全部参保事项在村(社区)、楼栋的便民服务站就近查询、就近办理。(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医保局、省政务局等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8.就医。线上开设"就医"服务主题场景应用,推进全流程数字化医疗服务,建设完善公立医院线上挂号预约系统,实现预约、挂号、付费等全程在线办理。应用国家医保电子凭证、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推行医疗"一卡通",推进检查报告电子化,推动医院检验、检查项目在门急诊和住院诊疗中互认、在医院之间互认。推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服务信息化管理,相关健康检查服务机构将信息推送至湖南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信息管理平台,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电子证明实现公众查询。推进医疗付费、报销"一件事一次办"。医院对产妇医疗费用结算、报销实行在线办理,同步进行生育津贴登记,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医保机构。开通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省内跨区域联网结算,推进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全省通办"。(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政务局、省医保局等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9.服务特殊群体。线上开设"服务特殊群体"主题场景应用,主题内可选择办理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特困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有关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资源配置,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线上线下适老化改造,强化帮办代办,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和事项分别采取"网上办""就近办""上门办""免申办"等服务方式。(牵头单位:省民政厅,配合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务局、省医保局、省残联等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10.退休。线上开设"退休"服务主题场景应用,按退休类别自动匹配相应政务服务事项,将退休待遇资格确认、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等集成为"一件事",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在线办理。(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机关事务局、省政务局、省医保局等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11."身后"。线上开设"身后"服务主题场景应用,在殡仪馆开设"身后一件事"受理窗口,将死亡人员户口注销、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职工医疗保险虚账地区个人账户提现、公积金提取、丧葬补助金申领等事项集成为"身后一件事",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优化医疗机构和公安司法部门死亡证明材料开具流程,方便死者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在能够确认身份的情况下,通过线上或线下领取死亡证明。(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公安厅,配合单位: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政务局、省医保局等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二)企业全生命周期主题式、套餐式"一件事"

12.企业开办。线上开设"企业开办"服务主题场景应用,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含税务Ukey及其他税控设备)及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生产(经营)许可等事项集成为企业开办"一件事",依托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优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丰富系统智能比对功能,提高企业名称一次核准率;优化企业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系统,对高频行业推出套餐式选择功能,进一步提升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务局、省医保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省直和中央在湘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13.企业变更。线上开设"企业变更"服务主题场景应用,依托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对企业名称、场所、经营范围、股权、银行账户等变更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对关联变更事项,连通税务、社保、医保、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业务系统,实现企业变更"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务局、省医保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省直和中央在湘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14.企业用工。线上开设"企业用工"服务主题场景应用,应用智慧人社、湘就业等移动服务端,为企业招聘用工、职业培训等提供网上服务,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和工资指导价位,帮助企业了解市场供需状况;搭建共享用工信息对接平台,开设招聘活动线上专场专区,推广运用直播带岗、远程面试等新型招聘对接模式,常态化推进线上招聘。探索运用新技术、新媒介精准推送招聘用工政策服务信息,推进部门间业务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办,提升政策服务便利度。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就业、创新创业等相关政策补贴实行在线兑付或"免申即享"。(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政务局等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15.员工保障。线上开设"员工保障"服务主题场景应用,整合连通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将劳动用工备案、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职工参保登记(医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事项集成为"一件事",全流程网上办理、一次办好。(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政务局、省医保局、省税务局等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16.综合纳税。线上开设"综合纳税"服务主题场景应用,升级完善"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系统,实行数据自动获取、自动推送、自动验证比对闭环管理,除特殊、复杂事项外,全面实现申报缴税、发票申领、发票代开等全部企业税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推进电子化、要素化申报模式,逐步实现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自动预填申报。探索在申报纳税、发票办理、优惠办理等高频业务领域实行容缺受理。(牵头单位:省税务局,配合单位:省政务局等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17.政策兑现。线上开设"政策兑现"服务主题场景应用,打造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和网上政策超市,汇集发布整理各类惠企政策,推动惠企政策实时归集、智能匹配、精准推送,实现"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完善政务服务移动端惠企政策服务功能,推动各部门惠企政策申报系统集约化建设,打造一个源头、多点可办的惠企政策服务生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务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等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18.融资服务。线上开设"融资服务"服务主题场景应用,深化政金企合作,建设湖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征信平台),强化平台"信用评价、融资对接、企业增信、监督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提供线上"一站式"企业融资服务,为科技金融、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农村金融、绿色金融提供数据支撑。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化技术,打破融资信息"孤岛",构建集银行信贷、票据融资、债券融资、基金融资、融资担保、挂牌上市、信息咨询等于一体的"一站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配合单位:湖南银保监局、湖南证监局、省政务局等省直和中央在湘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19.企业注销。线上开设"企业注销"服务主题场景应用,持续推进注销便利化改革,扩大简易注销范围,实现税务、海关、商务、市场监管、人社、医保、公安等部门企业注销信息实时共享、协同办理,优化升级注销"一网"服务平台,提高企业群众网上办事体验。(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省直和中央在湘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三)项目全生命周期主题式、套餐式"一件事"

20.招投标。线上开设"招投标"服务主题场景应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功能,全面推进各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强化各行业领域招投标信用监管平台功能,建设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系统功能,实现全程在线实时动态监管。(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等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21.用地审批。线上开设"用地审批"服务主题场景应用,优化建设用地审批办理流程,依托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事项实行全程在线办理。(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务局等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22.多图联审。线上开设"多图联审"服务主题场景应用,依托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涉及住房城乡建设、人防部门的施工图文件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人防设计审查、特定工程和场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等相关审批事项集成为"一件事",实行全程在线办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防办、省政务局、省气象局等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23.施工许可。线上开设"施工许可"服务主题场景应用,依托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等相关审批事项集成"一件事"全程在线办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防办、省政务局等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24.联合验收。线上开设"联合验收"服务主题场景应用,依托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涉及的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特定工程和场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验收、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等相关审批事项集成为"一件事",实行全程在线办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人防办、省气象局、省国安厅、省政务局等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25.水电气联合报装。线上开设"水电气联合报装"服务主题场景应用,将水、电、气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改造为"一件事",实施"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一并接入"。针对简易低风险工业厂房项目探索实行供水、排水、供气、低压用电等报装接入"零跑腿、零接触、零付费"服务。推动实现"刷脸办电"、"一证办电"、网上办电。推动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服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电力公司,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务局及供水公司、燃气公司等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26.经营性项目验收开业。线上开设"经营性项目验收开业"服务主题场景应用,推进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管理系统、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以及其他有关审批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平台的联通共享。将新建商业经营性项目建设的联合验收事项、消防救援机构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有关经营许可等事项集成为"一件事",实行全程在线办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将商业经营性项目建成后相关经营主体的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有关经营许可、配套装饰装修的消防验收或备案事项、规划核实事项、消防救援机构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事项集成为"一件事",实行全程在线办理。(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政务局等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四、巩固提升"一次办"

以"一件事一次办"为主线,全链条优化业务流程,全场景强化数字应用,进一步强化放权赋能,规范审批服务,加强行政效能监管,提升"一次办"能力和水平。

(一)精准放权赋能"一次办"。围绕已发布的300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和26个主题式、套餐式场景应用,对所涉事项权责边界、权力下放、权责匹配、流程优化、业务协同、网上申报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充分考虑基层承接能力,实行全链条有序精准放权,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对其中的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实现"就近办"。

(二)优化流程规范"一次办"。建立完善"一事一标准",按照"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送达"要求,通过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优化业务流程。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大力优化前置服务,加强申报辅导,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监管助推"一次办"。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全覆盖,全面落实电子监察规则,加强"红黄牌"个案追查和责任追究。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规范差评与投诉处置流程,不断提高"好差评"层级、事项、对象覆盖率、主动评价率和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助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按期办、提速办、优质办。整合监管力量,将"好差评"工作与政务服务大厅投诉处理机制、"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等有机融合,倒逼改进政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12345热线总客服作用,切实提升政务服务咨询和诉求办理水平,高效提供有关"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的咨询和举报服务。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开展政务数据共享攻坚、"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等工作统筹起来,整合资源力量,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统筹高效的跨部门、跨层级协调机制,增强改革协同性和参与改革的主动性,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对26个主题式、套餐式场景应用实行"一事一策""一事一班"(即一件"事"制订一个攻坚方案,组建一个工作专班),省直牵头单位要会同配合单位,充分发挥本单位政务数据共享攻坚行动专班作用,梳理提炼集成"一件事",制订"一件事"攻坚方案,明确该事项攻坚的工作目标(应用场景)、事项信息(涉及的具体事项和部门、证照、系统等)、专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实现路径(含线上线下办理方式)等内容,积极组织各市州、县市区业务单位加快推进实施。各级政务管理服务部门(政务服务中心)要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确保工作总体推进、取得实效。

(三)加强监督考核。建立督办、通报机制,开展推进"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将有关结果纳入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核、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等工作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追责问责。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一件事一次办"企业群众满意度调查,让企业群众评判工作成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从用户体验感出发,开展"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功能作用、场景应用的宣传,强化使用解读,培养用户使用习惯,增强用户粘性,引导企业群众体验和办事,让企业群众好用、爱用、常用,持续扩大"一件事一次办"覆盖面和品牌影响力。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4: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通知

湘政办函〔2022〕7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赋予了新的内涵,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需要完成的重点任务。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结合省政府办公厅《湖南省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攻坚行动方案》(湘政办发〔2022〕50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工作安排,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明确"一件事"。将《指导意见》"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与《行动方案》所部署的26个主题式、套餐式场景应用(以下称主题)结合起来落实并做适当调整,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如将《指导意见》事项基础清单中的"企业开办""企业准营"事项纳入《行动方案》中的"企业开办"主题,将"企业简易注销"事项纳入"企业注销"主题(详见附件)。将《行动方案》要求在2023年底前完成的"员工保障""就业""婚姻""身后"等4个主题提前至2022年底前完成。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拓展本地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

二、优化服务模式。各牵头单位要会同配合单位,按照"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送达"要求,认真开展"一件事"事项梳理,科学设计流程,简化申报方式,统一受理方式,建立联办机制,提高出件效率。要逐一编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并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履行各自监管职责,切实加强综合监管。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地区(含园区),要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监管清单,强化审管协同和信息共享,落实事中事后监管。

三、强化支撑能力。持续完善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延伸到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加快升级改造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为全省"一网通办"平台,完善"一件事一次办"专区,打造全省"一件事一次办"PC端总入口;加快建设"湘易办"政务服务超级移动端,打造全省"一件事一次办"移动端总入口。深入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攻坚,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相关业务系统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深度对接融合,支撑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认证、统一支付和物流等应用能力高效调用,强化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应用,有效满足"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需求。加强"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规范湖南省地方标准应用,积极争取参与制定"一件事一次办"国家标准。

四、加快工作落实。《指导意见》和《行动方案》部署的改革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有关事项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担当首创之为,合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法,按照"一事一策""一事一班"要求,强化人员力量,制订落地方案,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改革任务。省政务局要加强对全省"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将各级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全省营商政务环境监督评价和真抓实干督查激励重要内容。同时要持续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扩大"一件事一次办"品牌影响力。


附表:1.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2.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11日

附表1


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

基础清单(2022年版)

序号

《指导意见》

事项名称

对应《行动方案》主题名称

涉及事项

责任单位

1

企业开办

企业开办

企业设立登记

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公章刻制备案

发票领用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2

企业准营(以餐饮店为例)

食品经营许可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3

员工录用

员工保障

就业登记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等,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卡申领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4

涉企不动产

登记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省税务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5

企业简易

注销

企业注销

税务注销

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税务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企业注销登记

附表2


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

基础清单(2022年版)

序号

《指导意见》

事项名称

对应《行动方案》主题名称

涉及事项

责任单位

1

新生儿出生

新生儿出生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等,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预防接种证办理

户口登记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社会保障卡申领

2

灵活就业

就业

就业登记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等,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社会保险登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

3

公民婚育

婚姻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户口迁移

生育登记

4

扶残助困

服务特殊

群体

残疾人证办理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残联等,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序号

《指导意见》

事项名称

对应《行动方案》主题名称

涉及事项

责任单位

5

军人退役

就业

退役报到

牵头单位: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等,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

核发居民身份证

预备役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6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

不动产登记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并行

办理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省电力公司等,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不动产统一登记

电表过户

水表过户

天然气表过户

7

企业职工

退休

退休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局、省医保局等,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职工提前退休退职申请

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

序号

《指导意见》

事项名称

对应《行动方案》主题名称

涉及事项

责任单位

8

公民身后

身后

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公安厅,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

出具火化证明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

遗属待遇申领

死亡、宣告死亡办理户口注销

注销驾驶证

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