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阳市农业委员会出台方案,要求各地快速高效发展壮大薄弱村和空壳村村级集体经济,为我市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和“五个新衡阳”建设提供坚强经济后盾。
在这份题为《关于发展壮大薄弱村、空壳村村级集体经济的整改工作方案》中,市农业委员会提出,到2020年,全市薄弱村和空壳村的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收入全部达到4万元以上。到今年年底,薄弱村和空壳村85%达标;到2020年,全面实现发展目标,基本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服务村级能力显著提高。
市农业委员会要求,各县(市)区要引导村集体通过出租、股份制等形式经营物业,盘活闲置的村部、学校、旧厂房等资产和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兴办物业项目,实现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要鼓励村集体领办创办各类服务实体,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餐饮、娱乐等服务业;要鼓励村集体以入股、租赁和流转等经营形式,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村域内土地、森林、水面、自然景观等资源,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林木经济,建设特色农产品种养基地,发展乡村生态观光旅游休闲农业;要鼓励村集体以可支配的资源、资产、资金等要素为依托,广泛吸收农民入股,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市农业委员会强调,要深化产权改革,发展效能经济。各地要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赋予农民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各县(市)区、乡镇要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农村各类产权流转、租赁、入股等经营进入交易平台,通过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等方式,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效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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