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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衡阳市数据局关于废止《衡阳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8-07 15:55      来源:衡阳市数据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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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衡阳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2512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7)规定,实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与即时清理相结合的制度。况变化,需要修改、宣布失效或者废止本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应当及时清理相应规范性文件。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据谁制定谁负责、谁起草谁清理的基本原则对制发的部分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二、主要内容

文件废止的主要理由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2125号)的部分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需予以废止。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数字化改革的深入推进,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已难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和实际工作需求,需予以废止。经谨慎考虑,为以保障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因此对文件予以废止。

三、实施时间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衡阳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衡阳市数据局

解读人:王议晗

联系电话:0734-896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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