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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欢迎群众如实举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对疫情防控不力者,严惩不贷!
发布时间:2020-01-31 16:00      来源:衡阳日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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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派出40余个督查组,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查、暗访,严肃处理了一批疫情防控中工作不力的干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1月27日,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全市公职人员严守疫情防控“四个严禁”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务必做到“四个严禁”:严禁擅离职守、失职渎职;严禁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严禁敷衍应付,不担当、不作为,防控措施流于形式;严禁造谣、传谣,发表不当言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成立工作督查组,全面展开督查工作。其中,市本级成立了6个督查组,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共成立38个督查组,查处典型问题10起,多名干部受到处分: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唐青因擅离职守、未在岗在位,受到停职处理,问责程序正在启动;衡东县三医院院长袁剑峰、衡南县泉湖镇林业站站长杨伟良与文化站站长李珣、祁东县河街社区支部委员全朱丽、衡阳县三湖镇杨林村支书刘实现等人,因擅离职守、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等原因,受到免职处分。此外,正立案查处4人,组织处理4人。 

为进一步严肃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确保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1月29日起市纪委监委开通疫情防控工作检举举报电话:0734-8866769(人工接听)、0734-12388(24小时语音接听)。

市纪委监委欢迎广大群众如实举报这五类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喊口号、打折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行动迟缓、工作不力,以层层开会发文、表态喊口号代替防控措施落实等问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敢担当,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安排,临危退缩、临阵脱逃,推诿拖延、擅离职守,消极应对、贻误战机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虚报、瞒报、迟报、漏报重要疫情信息,失职失责,履职不力,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等问题;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滞留、挤占疫情防控款物等行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对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表示都将认真受理,依纪依规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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