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及排污登记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我市已启动2020年度排污许可证的申领与核发工作,排污单位需按时间节点尽快申领,实现持证依法排污。
根据《通告》规定, 全市境内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以及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均须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其中2017—2019年已完成排污许可管理的33个行业中的排污单位,应于今年4月20日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或实施登记管理;其他行业的排污单位应于今年9月20日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或实施登记管理。
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的“身份证”,是企业生产运营期排污的唯一许可。该证载明了企业的基本信息、允许排放的污染物指标、浓度和总量,并明确了企业的环保责任和管理要求。2017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已累计对全市钢铁、水泥、火电、造纸等33个行业的相关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共计270件。
据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单位要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permit.mee.gov.cn)或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排污许可栏目(企业端口)完成申请排污许可和排污登记。若出现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的情况,将被责令改正或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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