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31日,衡阳市12个县市区党代会全部顺利闭幕,标志着县级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换届过程中,我市始终从政治上看待换届工作,坚持把换届纪律规矩挺在前、严起来,实现了换届平稳有序、风清气正的既定目标。
织密“责任网”,强化组织领导
市委统筹,落实主体责任。市委书记秦国文对涉及换届事项,逐一审阅、严格把关、全程督促,主持召开县市区党委换届推进会,就县市区党代会召开和风气监督等工作作出安排、提出要求,传导工作压力。市委常委会先后4次对县市区党委换届专题研究部署,出台换届工作相关文件,组织召开会议,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纪委监委加强换届全过程监督,全力护航换届工作。
部门联动,凝聚推进合力。“一盘棋”推进县乡换届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组织指导、风气监督、人事安排、宣传舆论、信访维稳5个工作小组和办公室,对县乡党委换届一抓到底,实现无缝衔接。市换届风气监督办制定了《衡阳市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责任落实清单》,把监督责任细化为8大类、22个分项,使各级各部门职责清晰。建立换届风气监督日报告、周统计、半月调度等制度,及时分析汇总情况。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建立微信群等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全面掌握换届风气动态。
分片包干,全面捆绑责任。建立市委常委联点县市区换届工作制度,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和市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带头分片包干,既负责县市区班子换届工作的政策指导,又负责纪律监督和换届风气的全程督导。坚持责任捆绑和责任承诺制,派驻各县市区的考察组组长和换届风气监督组组长全部签订了换届纪律责任状,县市区党委向市委签订了换届纪律承诺书,全市所有考察对象、党代表都签订了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切实把换届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到岗到人。
严把“质量关”,以最优方式选最优的人
推行全程纪实,把好程序关。坚持党组织主导人选推荐提名,对提名人选的动议、酝酿、民主推荐、考察、选举、公示等工作推行全程纪实,坚持“谈话对象一个不少、人员公示一个不漏,毛发检测一个不落、请示报告一个不剩”,相关责任人“签字背书”,做到全程留痕,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经得起检验。
严格廉政审查,把好廉洁关。落实“凡提四必”、廉政意见“双签字”、任前个人事项报告等工作要求,对问题没有查清、疑点没有消除的坚决不作为酝酿人选。县市区党委换届,全市共开展廉政审查7849人次,否决、暂缓71人。通过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审查,公平、公开、公正地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认准资格条件,把好结构关。坚持把选好选准市、县两级党代表作为县市区党委换届的关键环节来抓。在全市组织开展党代表资源摸底工作,下发工作提示文件,就县市区党代表名额分配、资格条件、身份认定、推选程序等提出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建立资格联审机制,在组织考察阶段同时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并充分听取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意见。同时,严格代表结构要求,确保一线代表、女代表比例。
架设“高压线”,铁的纪律贯穿始终
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换届的各项纪律要求,从一开始就把规矩立起来、把纪律严起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扎紧制度笼子。市委制定出台《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方案》《关于对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加强监督的五条措施》,成立12个督查指导组,由纪委监委和组织部的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下发《县市区党委换届风气现场督导组督导工作方案》,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细化和规范。市纪委监委先后4次组织召开全市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培训班、推进会,严明“十个严禁”“六不得”“八不准”的纪律要求。
筑牢监督防线。构建以纪检监督为主体,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全面参与的换届风气监督机制,明确换届考察组兼负换届风气督查的责任,畅通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受理平台,严格落实“12380”专人值守制度,实时监测和了解换届风气状况,收集社会各个层面反映换届过程中苗头性、倾向性及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切实把换届工作置于“玻璃屋”“阳光房”,使监督无处不在。县市区党代会召开期间,联点市级领导和12个督查指导组入驻联点县市区,发布现场督导公告,实行24小时驻会督导,为县市区党代会选举保驾护航。
严格执纪“亮剑”。建立健全违反换届纪律信访举报联查联办和快查快办工作机制,实行定人员、定时限、领导包案的“两定一包”责任制,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15个工作日内必须报送查核结果。市纪委监委明确两条措施:凡是拉票贿选的,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凡是知悉拉票贿选不及时报告的,一经查实一律就地免职,形成了强大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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