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9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段志刚主持。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全市及市本级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及各整改单位的整改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相关汇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审查批准函的要求,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主任会议决定:《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衡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施行时间确定为2022年3月1日。
会议研究了关于调整衡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草案),关于设立衡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关于设立衡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会议研究了衡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人员名单(草案)、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人员名单(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应邀在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草案)和选举办法(草案)。
会议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忠诚向党 履职为民——市十五届人大回眸》(资料汇编)和《党旗引领谱新篇——市十五届人大回眸》(画册);会议还研究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12月20日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会议建议,将上述有关报告、草案、人事任免事项提请此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各组组长关于各组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鹏飞、伍清明、谭敦龙、侯明星、邹致和、李艳丽,秘书长龙雪一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洪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建福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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