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白云下的东洲岛。罗盟摄
12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2021年度衡阳市生态环境工作相关情况:1-11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3.1%;全市44个地表水考核监测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36个、Ⅲ类水质断面7个;1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任务,持续强化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完成VOCs治理项目7个、工业炉窑综合治理项目9个、生物质锅炉布袋除尘改造142个;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排查,初步确定重点排放单位24家;对空气自动监测站实行“点位长”制度,进一步压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积极应对中重度污染天气,加强部门联防联治,督促严格落实扬尘防控、垃圾和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冥纸冥币禁烧等各项防控措施。
水污染防治方面。完成全市千人以上和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市县两级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编制和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基础信息调查等工作,全方位守护全市人民饮水安全。其中,衡东洣水入选湖南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自行监测及隐患排查,公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59家,排查隐患点125个;完成土壤污染治理项目2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50个,对衡东县蓬源镇兴民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监管,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
与此同时,我市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通过“以案促改”大力推进采石采砂采矿、港口码头、生活垃圾填埋场、煤矿、混凝土搅拌站、畜禽养殖等6个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2017年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以来交办我市的1885.5件信访件办结1850.5件。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诉求,今年共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16件,受理解决人民群众日常环境信访投诉600余件。通过一系列举措,群众满意度逐渐提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件数量较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下降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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