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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全,守底线!衡阳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发布时间:2022-02-18 10:01      来源:掌上衡阳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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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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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底线的工作体制机制






目标:减少维稳的低效投入



通过优化管理,逐步减少在维护稳定上的低效投入,力争达到用20%左右的精力抓底线工作、80%左右的精力抓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的工作效果,逐步实现稳定与发展的"二八定律"。



措施:“五全一常态”机制



全覆盖管理机制:



做到"四个全覆盖"

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全覆盖

危险化学品、煤矿及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水上交通、建筑工地、特种设备、燃气、民爆、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制定风险防控标准。

重点场所安全风险管控全覆盖

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服务机构,企业、学校、医院、商场市场、车站机场、旅游景区、公共娱乐、物流仓储、"多合一"场所等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原则制定安全管理措施。

物业管理服务和安全风险管控全覆盖

城市居民小区,由住建部门牵头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实行标准化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尚未覆盖到的单独楼栋、安置小区、老旧小区等,采取委托服务等方式,尽快实现全覆盖。

重点时段安全风险管控全覆盖

农村消防安全、防中毒窒息、森林防火和学生防溺水等工作,在风险高发期采取定时巡查、人员盯守和入户宣传等措施。



全领域排查机制:



做好"四个排查"

"起底式"全面排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起底式"全面排查,深入查摆各类底线工作中的隐患、短板、差距和不足。

专业性技术排查:消防、应急管理、住建、水利、燃气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定期组织专门人员开展专业性技术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提出专业性的解决方案。

"导入式"问题排查:应急管理等部门适时组织开展"导入式"问题排查,以同时期其他地区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为镜鉴,以群众举报问题为线索,每季度在风险高发期,对特定领域开展一次以上专项排查。

常态化巡查排查:各类底线工作事项关联的单位、企业等责任主体要开展常态化巡查排查,按要求落实专门人员,建立风险排查台账,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全天候值守机制



学校、医院、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看守所等特殊场所,务必明确值守地、值守点、值守人和值守方式,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定时巡查。



全方位宣传机制



要注重采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运用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深刻教训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在特殊时段,各县市区要组织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安排工作人员、"衡阳群众",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号召热心群众等对辖区内村(居)民,采取敲门入户、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警示牌、重点场所巡查、农村地区利用"村村响"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醒,努力实现让广大群众"会识别隐患、会报告险情、会自救逃生"的宣传效果;

不定期组织开展"媒体曝光"行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新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全链条责任机制



对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工矿企业、能源安全、学生安全、农林水利、文旅安全、特种设备、商贸粮食、网络信息安全等行业领域分别建立"安全链",并针对不同的对象、性质等细化分类建立若干"分链",实行"安全链长"负责制,由分管市级领导任"安全链长",市级领导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分链长"。



常态化暗访机制



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围绕行业各"分链"的突出问题隐患,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单位(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暗访督查,及时发现工作漏洞、风险隐患,通过现场下达整改函、情况通报、开展"回头看"等方式,督促各项安全工作落实。




责任划分



党政领导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地党政主要领导作为底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范围内的底线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底线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部门监管责任



各行业领域主管职能部门,对各类安全风险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职能部门,必须坚持"非法合法一并管、一并查"的原则,严把安全隐患源头关。



属地管理责任



县市区(园区)、乡镇(街道)按照管理权限,明确各类底线工作对应的属地管理事项,对辖区范围内的底线工作负有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等责任。

市、县两级职能部门不得以"属地管理"的名义,随意将职责事项下放,防止"责任甩锅”。



单位(企业)主体责任



责任主体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员、落实内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底线失守安全事故。




责任追究



依法依规调查



根据风险事故性质、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等,由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纪委监委组织开展责任调查,对标底线工作责任体系,按照岗位职责、履职情况、履职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相应责任。



严肃责任追究



运用全链条责任追究制度:对底线工作部署、落实、检查、整改和验收等环节的失职失责人员,按照全链条责任架构,根据问责调查结果,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究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单位(企业)责任。

建立约谈制度:对在全省、全市排名末位的市县两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由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



严格考核评价



对底线工作安全管理落实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县市区(园区)、市直单位,在年度绩效评估、领导班子考核中,考核结果在原评分基础上直接降低一个等次评定。(解读:胡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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