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衡阳市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旨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市人大工作,在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推进“三强一化”建设中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2021年,中央、省委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做好人大工作的重大原则、思路举措和重点任务,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把根本政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通知》指出,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县两级党委每届至少召开1次人大工作会议。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委监委派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专职配备,列席本级党委常委会会议。除中央和省委另有规定的外,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本级党委和“一府一委两院”召开的工作部署会、推进会、形势分析会、现场会等综合性会议、相关专题性会议及活动。加强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对人大代表提名推荐、考察审查和投票选举实施全过程领导。
《通知》明确,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任免权等职权,支持和保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建立党委和“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大代表的制度机制。健全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与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基层代表座谈机制,基层人大代表每届至少参加1次人大常委会履职活动或列席1次人大常委会会议。组建代表专业小组,推进“屋场恳谈+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各级领导干部代表每年至少参加1次所在代表小组活动。完善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人大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一府一委两院”领导领办和相关部门具体承办代表建议制度,完善建议办理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办理情况要及时向代表反馈、向社会公开,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
《通知》提出,着力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包括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建设、深化县乡人大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等方面。
《通知》要求,在强化督促考核、加强学习宣传、形成工作合力等方面,切实推动《意见》精神落地落实。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完善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