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市委网信办在省委网信办的指导下,依法对“个人的心情日记”网作出行政处罚,开出了衡阳市互联网执法首张罚单。
经查,“个人的心情日记”网未落实用户实名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衡阳市委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个人的心情日记”网作出罚款五万元处罚,并要求该网站针对违法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切实履行平台管理的主体责任。
衡阳市委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网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网上违法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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