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至7月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正兴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工作机制、聚焦重点任务,全面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努力保护好衡阳的绿水青山,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绿色获得感、生态幸福感。
会议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全市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举全市之力,充分发挥好司法系统的力量,不断提高毒品犯罪办案成效,高强度精准打击毒品犯罪,抓好吸毒人员的精准管控与帮扶。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代表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投身并支持全市禁毒工作。全市上下要持续努力,坚决打好打赢禁毒攻坚战。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暨调研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暨全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调研的报告。会议强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更高站位、更严保障、更强执行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为我市加快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会议通过了《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关于修订《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衡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根据审议意见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曾建华为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刘正兴为本次会议任命的人员颁发任命书,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致和主持会议相关议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敦龙、谢明芳、欧杏、王东文、封哲夫、刘桢干,秘书长龙雪一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胡志文、朱春光、谢宏、陈礼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建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兴无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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