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以林长制为统筹,构建了党委全面领导、政府主抓落实、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或人员安全事故,火情早期处置率100%。
自林长制全面推行以来,我市统筹推进“林长制”向“林长治”跨越,全市共设市县乡村四级林长1.3万余名,研究解决本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工作、重大问题。尤其是近期高温森林防火特护期,市级领导(市级林长)带头巡山巡林,各县(市)区林长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第1号省总林长令和第1号市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压紧压实了森林防火责任。据统计,1—8月,市县两级共印发防火宣传资料113万余份,设置防火标语、横幅、广告牌3万余条,出动宣传车2900余台次,出动宣传巡护人员2万人次;省市林长令宣传到村实现100%,村村响覆盖率达100%,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台账32个,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含临时)84个,整改火灾隐患72个;查处案件10起,追责问责5人,行政处罚12起。
各级林长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督办的作用,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林长巡林800余人次,组织开展督查暗访360余次,检查基层单位670余个,下发工作通报和督办函10余次,统筹推进了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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