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2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公布了2022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名单及激励措施。衡阳市这些工作获得表扬激励,一起来看一看!
2022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
地区名单及激励措施
(衡阳地区名单)
一、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市区:蒸湘区。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打造“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升级版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和园区:耒阳市。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市100万元、每个县市区和园区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并对其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重点推介。(省政务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三、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和园区:常宁市。
对上述地区,从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区和园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相关试点示范中予以优先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创新驱动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和高新区:蒸湘区、衡阳高新区。
对上述地区,从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区200万元、每个高新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科技创新工作及高新区提质升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五、大力推进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和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推进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衡阳市。
对上述地区,在制造强省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衡东县。
对上述地区,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100万元、每个县市区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六、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增量大,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大,落实扩投资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祁东县。
对上述地区,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按照每个市2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七、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成效明显的市、县区:雁峰区。
对上述地区,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200万元、每个县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八、全面促进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蒸湘区。
对上述地区,在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州500万元、每个县市区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并在商务系统开展的试点工作中予以支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九、实施六大强农行动、发展优势特色千亿产业、抓实优质湘猪工程、落实长江禁渔部署要求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
●实施“六大强农”行动明显的市、县:衡阳市。
对上述市,在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项目中单列3个申报指标;对上述县,在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项目中各单列1个申报指标。
●打造优势特色千亿产业成效明显的市、县:衡阳县。
对上述地区,在2023年千亿产业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落实长江禁渔成效明显的县市:衡山县。
对上述地区,在2023年渔业油补资金中,按照每个县市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以上由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成效明显的市、县:衡东县。
对上述地区,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400万元、每个县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用于完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蒸湘区。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市、县市区200万元项目资金的标准予以奖励,并分别奖励1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指标。(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二、实施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衡南县。
对上述地区,在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300万元、每个县市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同时在相关项目安排时优先考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三、加快推进交通强国战略实施,高质量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市:衡阳县。
对上述地区,在有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本地区交通项目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四、自然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衡山县。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市300亩、每个县市区100亩的标准,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奖励的计划指标可用于产业发展、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公共管理和开发项目建设。(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实施)
十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知识产权建设、质量强省建设和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
●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区:衡阳市。
●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衡阳市。
●质量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祁东县。
●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常宁市。
对上述地区,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100万元、每个县市区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六、完成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全域旅游战略、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南岳区。
对上述地区,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州3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七、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衡东县。
对上述地区,在相关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每个市400万元、每个县市区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资金统筹用于当地稳就业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八、积极推进水利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衡山县。
对上述地区,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3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九、推进河湖长制和林长制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
●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衡南县。
对上述地区,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州3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推动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南岳区。
对上述地区,从林业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2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落实“双减”政策,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耒阳市。
对上述地区,从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区3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一、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衡东县。
对上述地区,从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区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同时,优先纳入养老服务试点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养老服务试点项目,优先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养老服务项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县市:衡阳市。
对上述地区,在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按照每个市150万元、每个县市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三、推进医保管理服务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耒阳市。
对上述地区,在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财政资金时,按照每个市15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四、全省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含管理区、园区):衡阳县、衡南县、祁东县。
对上述地区,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县市区100万元、每个管理区及园区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信访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五、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耒阳市。
对上述地区,从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2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六、在国务院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国务院综合大督查和省政府综合大督查中受到表扬激励或经验推介的市州、县市区和园区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创造性开展工作,在省政府2022年综合大督查中有关典型经验做法受到通报表扬(湘政办函〔2022〕83号)的市州、县市区、园区和中央在湘单位:
●突出“三力”支撑,夯实“三高四新”基础:衡阳市。
●发挥园区主战场作用,打造高质量发展主阵地:衡阳高新区。
●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打牢粮食安全根基:蒸湘区。
●着力推动改革创新,繁荣发展社会事业:衡南县。
●筑牢民生实事底线,全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耒阳市。
●创新加强社会治理,确保大局安全稳定:衡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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