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为加强全市各级经济普查机构与市场监管部门同频联动,衡阳市经普办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衡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做好衡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在五经普工作中的具体职能。
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一是要统一提供有关数据,全市登记在册的各类经营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信息、年报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等,由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向同级经济普查办公室提供;二是要全程参与经济普查,与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各类经营主体的普查工作;三是要加强数据审核评估,要与各级普查机构联合加强数据审核和评估工作;四是要加大普查宣传力度,积极参与普查宣传,为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营造良好氛围。
衡阳市经普办将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凝聚普查合力,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进全市五经普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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