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主任会议通过了《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专家库工作规则》及专家库人选名单,标志着市人大常委会专家库正式建立。
聘任咨询专家,是市人大常委会构建依法履职咨询机制,不断提高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的法治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的又一重大举措。旨在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人大工作范围,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参谋咨询作用,增强人大工作实效,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届专家遴选的区域范围和专业领域较广。50名专家来自全市各地,既有公检法司的法律立法工作者,也有南华大学、衡阳师院等高校的教授,还有我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律师等。涵盖监察司法、财政经济、教科文卫、农业农村、城建环保、法律立法、宗教侨务、社会建设等专业领域。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要求,每届专家任期5年。受聘期间,专家应邀参与拟定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参与涉及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相关工作,参加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调研活动、对口联系部门(单位)有关工作和活动,及时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应邀列席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相关议题。接受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日常咨询等工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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