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悉,截至1月31日,我市2023年度粮食收购工作圆满收官。全市共计收购2023年新产粮食45万吨,收购量稳居全省前列。
按照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我市2023年度粮食收购工作自2023年7月份正式启动,至2024年1月结束,分为早稻和中晚稻收购两个阶段。相较往年,2023年度市场化收购占主导的趋势愈发明显,符合国家关于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
收粮期间,市发改(粮储)系统聚焦党政同责,围绕粮食收购“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总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提前研判分析收购形势,完善收购方案,强化仓容、资金、人员、设施设备等保障,全面落实各项收购政策,指导各县市区(企业)陆续启动了市场化收购、储备粮轮换收购和临储粮收购,做好了启动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相关准备工作,牢牢守住了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
粮食收购经过进一步整理和验收合格后,将正式进入保管期。全市发改(粮储)系统将严格落实国家节粮减损的有关要求,科学规范精细做好粮食仓储保管工作,确保每一粒入仓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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