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衡南县第四次文物普查队在茶市镇粮塘村六甲罗氏宗祠内发现一通清乾隆四年(1739)封禁祖山石碑。
石碑宽50厘米,高147厘米,红砂石材,楷书阴刻,从右至左竖写10行,共208个字,碑头刻“封禁祖山”四个大字。
石碑镶嵌在宗祠前进左侧山墙上。碑文由清乾隆戊午年(1738)科举人、拣选知县、十一代云孙万策譔,字体规整庄重、古雅生动。内容为罗氏族老对祖山封禁,对盗挖祖山之人予以处罚。这通禁碑,说明该族人在古时就重视封山育林,对环境和风水的保护。这通碑对研究衡南古代风水文化和环境保护有一定的价值,同时该碑文具有较高的书法艺术价值。
碑文:
封禁祖山
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祖有所归,其本一也。吾祖自豫章卜居于衡,若有历年,而子孙繁衍,不可数计,或亦阴宅之助欤?其一为浆坑冲罗带形,则始祖十四公所置,合族共之;其一为观罩大安坪,则祖必富公所置,铉、茂二房共之,余无与焉。迄今坟冢垒匕,难以指名,利己损人,往往有之。是以族众议于本年孟冬,概行封禁,倘有无知人等,复生觊觎,着本滩房长,立即锄去,并罚金二十两,为修葺祖祠之费。人心允协,询谋佥同,勒诸贞珉,百世守之。
乾隆己未四年孟冬月谷旦合族公立
乾隆戊午科举人、拣选知县、十一代云孙万策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