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衡阳市万众和共创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邹柳花建议,在我市范围内实施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护理假制度,以切实减轻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负担。
由于工作、生活等多重压力,独生子女在照顾住院父母时往往力不从心。目前,江苏扬州、陕西西安相继出台了老年人住院护理假相关政策,为独生子女家庭提供一定程度的照护保障。
邹柳花建议:明确护理假适用范围、合理设定护理假天数、保障独生子女权益。当独生子女父母(60岁以上)因病住院需要照顾时,独生子女可享受一定天数的带薪护理假,初步设定每年为5至15天,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如:对于父母需长期住院治疗的,可给予较长一些的护理假;对于短期治疗或紧急手术等情况,则给予相应天数的短期护理假。护理假期间,独生子女应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所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资(劳动报酬)或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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