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验防空警报设备设施性能、强化市民国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市政府于今日发布通告,明确2025年11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防空警报试鸣。
此次试鸣时间定于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9分,将分阶段发放三种不同警报信号,每种信号间隔5分钟。其中,9时30分至9时33分发放预先警报,以“鸣36秒、停24秒”的节奏反复3遍;9时38分至9时41分发放空袭警报,以“鸣6秒、停6秒”的节奏反复15遍;9时46分至9时49分发放解除警报,为连续长鸣。
通告特别提醒:试鸣期间,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不受影响,照常进行。
(全媒体记者李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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