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月份环境质量状况。数据显示,2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地表水环境总体稳定,生态环境质量呈现持续向好态势。

▲衡山县九观桥水库。
2月,全市8个县(市、区)所在城镇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6.4%,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7天,优良天数比例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0.7个百分点,城区细颗粒物、臭氧平均浓度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7.9%、4.7%,主要污染物浓度得到有效控制。
1—2月累计情况同样呈现改善态势,8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2.8%,与上年同期相比均上升3.4至11.8个百分点。市城区优良天数比例为83.1%,同比上升13.6个百分点,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3.4%、22.4%、29.5%、11.1%、11.5%。
地表水环境方面,2月,我市纳入考核、评价、排名的36个断面中,一类、二类、三类水质断面占比超过九成,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与上年同期相比,红旗水库、新化村、淝江入耒水口等3个断面水质实现改善,全市主要河库水体质量保持优良水平。
(文/图 全媒体记者李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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