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4月我市环境质量状况。数据显示,今年4月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生态环境态势向好,地表水水质持续保持优级水平。

▲蓝天白云相映如画。
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4月衡阳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与上月相比,优良天数比例提升6.5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₂)、一氧化碳(CO)月均浓度分别下降26.1%、10.3%、12.5%、8.3%。与上年同期相比,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提升30.0个百分点,PM2.5、PM10、O₃、SO₂、NO₂月均浓度分别下降42.7%、46.2%、16.5%、11.1%、22.2%。
2026年1月至4月,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累计104天,无中度及以上污染天,优良天数比例达86.7%,与上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提升20.0个百分点,PM2.5、PM10、O₃、SO₂、NO₂平均浓度分别下降26.1%、28.2%、22.3%、11.1%、13.6%。
地表水水质方面,4月,衡阳市按照“十五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开展监测,本次计划监测38个断面,实际完成全部监测。结果显示,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湘江干流衡阳段及白河、宜水、潭水、舂陵水、蒸水、耒水、洣水水质均为优,栗江、淝江、龙荫港、涓水水质保持良好。参与考核的水质断面中,优良(I-Ⅲ类)比例达100%;湘江干流衡阳段10个断面、11条湘江支流28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优良率均为100%。
(文/图 全媒体记者李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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