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正式公布《衡阳市消防安全“吹哨人”体系建设和奖励办法(试行)》。该办法鼓励社会公众主动举报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基于“打小打早”原则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灭火救援处置,构建全民参与的消防安全社会共治机制。
《办法》明确,“吹哨人”举报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等“严重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情形,经核查属实的,给予奖励200-500元。“吹哨人”举报室内消火栓无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等“一般火灾隐患”,经核查属实的,给予奖励20-50元。
《办法》特别设立了火灾报警和初期火灾处置奖励制度。对火灾“第一报警人”奖励200元;对参与扑救初期火灾处置,为控制火势蔓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出贡献的,给予500-2000元的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并符合条件的同步纳入见义勇为评定范围,按规定给予见义勇为相关奖励和保障待遇。
广大市民可到属地消防救援部门办公场所、属地街道(乡镇)、社区等,现场提交举报材料,或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衡阳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的便民服务小程序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对“吹哨人”举报投诉、“第一时间报警人”的奖励,核实后采用电话费充值至“吹哨人”手机号码的方式直接发放奖励。对“吹哨人”参与初期火灾处置的奖励,由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核查,情况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的,给予发放奖金、颁发证书等奖励。
需要提醒的是,“吹哨人”举报投诉火灾隐患或者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详细说明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形,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吹哨人”应当表明或者注明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吹哨人”匿名举报投诉,或者对同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多次举报的,可以不予受理。
(全媒体记者谢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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