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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城区启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工作
发布时间:2026-07-07 09:12      来源:掌上衡阳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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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记者自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了解到,为规范租车行业经营秩序,保障企业与市民租车权益,自7月6日起,我市城区全面启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工作。

据了解,小微型客车是指9座及以下的小微型客车。此次备案的对象为市城区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的企业及服务机构;用于租赁的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必须登记为“租赁”,车辆属性未变更的,应到公安交管部门完成变更后,再办理经营备案。

备案截止时间为:已在经营租车业务的企业,7月15日前,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完成备案手续。新开店、新办租车业务的企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新设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后60日内,必须完成备案登记。备案程序不收取任何费用,未按规定办理备案,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业务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进行处罚。备案业务咨询热线:0734-8233685。

(全媒体记者胡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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