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12312345/2018-35509 统一登记号 文号 衡电政办〔2018〕26号
公布时间 2018-04-26 来源 信息有效期
关于印发《衡阳市2018年电子政务相关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阳市2018年电子政务相关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单位,国省属驻衡相关单位,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办(信息化办):

  根据国、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办对2018年全市电子政务相关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细化,制定《衡阳市2018年电子政务相关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

 

衡阳市2018年电子政务相关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为做好我市2018年电子政务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根据国省政府网站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等考核体系,结合衡阳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依据

  1.考核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两区一园、市直机关、国省驻衡单位。

  2.考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6〕5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6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函〔2018〕41号)以及《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衡办发〔2017〕25号)等文件精神。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原则,坚持注重工作实绩与讲求社会效益相结合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一)考核内容:

  1.政府网站: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情况(信息公开、互动回应、办事服务、网站管理)及国省市常态化监测和通报;

  2.“互联网+政务服务”:统一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事项标准化等工作配合度、统一平台应用、培训参与、业务咨询投诉回复(市直部门);工作计划、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统一平台应用、业务咨询投诉回复(县市区)。

  3.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信息、动态要闻(部门动态、县市区动态、央网推荐及省网转载、通知公告等)、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数据发布、人事信息、规划计划、法规文件、行政权力(三清单一目录)、解读回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申请公开回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4.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在本部门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提出共享需求作为审批要素和验收要求,本部门自主研发的信息业务系统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国、省垂直部署的信息业务系统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按标准规范有计划的实现对接,配合梳理、编制与发布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按照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管理本部门数据,并逐步实现交换、共享、应用、开放。

  5.政务外网(含政务云):按照省市最新要求及标准联通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配合省、市完成电子政务外网主干网建设,未经批准不单独建设专网。

  6.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45热线平台建设情况、机构制度建设情况、知识库数据信息更新情况、诉求办理情况以及省、市常态化监测和通报。

  (二)计分标准:

  1.考核基准分:县市区为500分,政府网站、“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含公共服务)、政务外网(含政务云)、12345政府服务热线均为100分,得分相加计算得总分;市直部门(含园区)为600分,政府网站、“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含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政务外网(含政务云)、12345政府服务热线均为100分,得分相加计算得总分。

  2.对于市直部门,不是12345政府服务热线单位或没有部门网站或没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其相应考核内容将不列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年度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取消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年度评优资格,四城区、两区一园参照市直部门评分细则。

  3.按时按量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按标准计分,逾期完成任务的,按完成任务量(或完成时间)与要求任务量(或要求时间)比例计分,未启动的计零分;对各项考核指标计分不超过该单项底分,减分只减至零分,得分为负时以零分计。

  4.考核采用平时与年终、日常与综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考核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考核方式

  采取查验台帐资料,平时与年终、日常与综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具体另行通知。

  六、组织实施

  以上考核由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信息调度指挥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按照考核计分办法计算分值,以分值高低排序,各部分相应最终得分按比例折合为市考核办电子政务对应相关工作的考核分。两区一园按市直部门考核指标计分。

  七、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网站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政务外网(含政务云)及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调配合,专人负责,确保全年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任务。各相关单位对纳入考核的指标要严格规范,反复核实,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考核信息真实可靠。

  附件:1.2018年县市区党政门户网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2.2018年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3.2018年县市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4.2018年县市区电子政务外网及政务云应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5.2018年县市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6.2018年市直部门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7.2018年市直部门(含园区)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8.2018年市直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9.2018年市直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10.2018年市直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及政务云应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11.2018年市直部门12345政府服务热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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