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第三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机构和培训工种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2 09:25      来源:职业能力建设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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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根据《湖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42号)要求,现公布我市2020年第二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职业工种、培训机构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培训机构要在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开展培训,新增职业工种要及时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并报市级人社部门公布后,方可开展相应技能培训。

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行政审批机构要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48号)做好民办培训机构的变更审批工作,职业能力建设机构要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69号)要求,对审批发证满一年的民办培训机构开展督导评估,未办理变更手续、未督导评估或督导评估不合格的不能开展技能培训。

三、各级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培训机构要按照 要求对民办培训机构进行信息实名制登记、统计、管理。

四、承担创业培训的机构以人社部门确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为准。


附: 培训机构和培训工种目录清单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30

下载:

衡阳市第三批民办培训机构和培训工种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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