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衡发[2015]4号文件精神,衡阳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更名为衡阳市商务和粮食综合执法支队。衡阳市商务和粮食综合执法支队为市商务和粮食局管理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根据授权,主要负责商务和粮食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工作,承担城区粮食购销、粮油仓储、政策性粮食储备、典当、洗染、成品油、美容美发、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汽车回收、商业特许经营、家政服务、家电维修、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零售商促销、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对外劳务合作、加工贸易核销、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等行业的有关行政执法及稽查工作,负责受理、处置城区商务和粮食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下设办公室(“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执法大队、商贸流通综合执法大队、粮食流通执法大队、外经外贸执法大队共5个内设机构。
三、人员情况。
2021年支队共有在编在岗人员17人,参公事业编制16人,工勤编制1人。
四、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经费拨款,支出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5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1.9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5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8万元等。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51.9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11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51.99万元,比上年减少84.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了3位。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51.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0.7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0.21万元,项目支出11万元。
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7.93万元,包括办公费6.67万元,差旅费4万元,会议费0.93万元,公务接待2万元,工会经费10.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84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政府采购2万元,其中打印设备1万元、计算机1万元。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99万元,项目支出11万元。
(六)"三公"等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
(七)其他事项。无。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3:市商务和粮食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调整后
衡阳市商务和粮食综合执法支队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