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衡阳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确保春节舌尖上的健康

发布时间: 2020-01-23
来源:衡阳市市场监管局

为保障节日期间群众食品安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推进“年关守护”行动,重拳出击打响了“米粉”“特殊食品”等食品生产安全监督保卫战

一、多措并举,守护衡阳舌尖上的早餐

开展米粉生产加工经营专项整治。1月8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米粉生产加工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制定了米粉生产加工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1月13日市局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米粉生产加工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16000份,要求县市区局年前在辖区内米粉生产加工经营场所张贴。

本次整治的主要对象为全市米粉生产加工小作坊及早餐米粉经营店、单位食堂。整治的主要产品是米粉(含鲜湿米粉、干米粉、半干米粉和切粉)。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取缔无证生产加工米粉行为; 打击在生产加工米粉过程中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 米粉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现场卫生状况、加工工艺流程,原材料采购和管理等;禁止早餐米粉经营店和单位食堂违法使用无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米粉。

二、重拳出击,守卫特殊食品安全红线

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整治行动。1月6日—14日,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对香江百货超市、步步高超市、国大药房、老百姓药房、益丰大药房、福尔康药业、国控衡阳公司、康一凡药业、附二医院等10余家单位以及四川久大蓬莱、山东东方海盐2家外省食盐批发单位的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辅助食品(以下简称婴配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和食盐开展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工作。

此轮检查的重点是保健食品、婴配食品、特医食品和食盐的销售单位、外省食盐批发单位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和进销货台账建立情况。同时对婴配乳粉销售者落实设置专区提示牌、保证所售批次检测报告能及时提供等义务;保健食品销售者落实设置专区提示牌和市场监管总局公告《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要求注明“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义务进行了检查和指导。

目前,市局直管单位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比较到位,所销售的保健食品、婴配食品、特医食品和食盐来源可靠,基本能保证市民对春节消费市场的需求。

三、全面出击排查各餐饮服务企业和大中型超市

积极深入各餐饮服务企业和大中型超市开展全面排查。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科加强对年夜饭餐饮服务企业监管,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对超范围、超能力接待“年夜饭”的餐饮服务企业及时叫停、整改;加强大中型超市监管,严格落实粮、油、面、米粉等大宗食品的索证索票制度。

截至1月20日,开展自查自改企业85家,自查安全风险隐患52条,隐患整改落实企业46家;共出动执法人员212人次,检查企业/单位51家次,排查安全风险隐患21条,责令整改企业8家次,完成风险隐患整21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做好年前食品生产“特护期”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推进“年关守护”行动,是确保全市人民过上安全年、健康年、欢乐年的健康基础。新的一年,该局将持续发力,建立长效机制,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