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来,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中心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积极开展对打击农贸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销售监管、巡查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该中心先后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建以中心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片区(所)工作人员协同参与的关于《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组;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6个巡查督导小组分别采取定人员、分区域、分阶段、分解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全面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在巡查督导工作中,各巡查小组工作人员先后深入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高新区等城区(园区),对农贸市场开展排查,着重查验农贸市场水产类索证索票,要求其来源正规且可溯,督导宣传教育市场管理方(主办方)和市场水产经营户不采购、不加工、不销售保护区和长江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水生野生动物、以及来路不明的水产;积极营造氛围,向市场及经营摊主宣讲党和政府对长江和湘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政策,积极宣传倡导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捕捞渔获物(河)鲜。截至目前,已检查农贸市场水产经营主体26个,开展宣传活动26次,向市场经营户和购物市民群众发放关于禁止销售加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倡议书等有关宣传资料100余份;督促农贸市场管理方(主办方)及经营业主明确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经营自律,服从市场管理,提升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专项巡查督导要求,要做到对农贸市场经营户覆盖式宣传,对在巡查督促引导宣传工作中,发现涉嫌违法销售加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线索,要及时报告并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