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要求及说明 |
1 |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封面 | 所填写申请书及其他材料内容真实、有效。 |
2 | 声明 | 所填写申请书及其他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此页是固定模本无须修改。 |
3 | 《申请人基本情况》 | 所填写申请书及其他材料内容真实、有效。 |
4 | 《产品信息表》 |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 |
5 | 《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 | 1.所写必须与实际相符,不得出现现场核查时发现缺失主要设备设施的情况; 2.要求现场核查时设备设施铭牌实际情况与清单一致。 |
6 |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所填写申请书及其他材料内容真实、有效。 |
7 |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 所填写申请书及其他材料内容真实、有效,此页是固定模本无须修改。 |
1至7项资料均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食品行政审批系统(申报端) http://218.76.24.74:8088”中填报并打印 | ||
8 |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设备布局图》 | 1.设备名称与《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一致; 2.标注主要设备、设施布局的功能间名称与面积、应增加生产车间的人流、物流和工艺流程布局线路; 3.布局图宜采用CAD软件制图。 |
9 |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流程图》 | 与生产车间实际工艺流程一致。须标注生产工艺关键控制点(工序)、关键设备设施、控制标准或技术参数。 |
10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复印件上需注明(手写):与原件一致。 |
1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所提供的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复印件上需注明(手写):与原件一致。 |
12 | 授权委托书(非法人办理提供)及证明材料 | 包括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执行具体申请工作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上需注明(手写):与原件一致。 |
13 | 生产加工场所合法使用权证明 | 提供合法的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许可证明。复印件上需注明(手写):与原件一致。 |
14 | 产品执行标准文本(复印件) | 1.有效的企标;需注明(手写):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 2.如果执行企标须在试制产品送样检测之前完成备案。 |
15 | 试制食品的检验报告 (原件) | 企业首次申请许可、增加食品类别、迁址的需提交试制食品的检验报告原件;按照产品执行标准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并结合审查细则核实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
16 | 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人员报送表 | 固定模板,见《附件三》。 |
17 | 生产用水检验报告(必要时、原件) | 1.使用自来水等集中供水的可以使用自来水等企业的出厂检验报告或使用自来水证明,如:缴费发票; 2.自备水源需送检,项目多少依据审核要求; 3.矿泉水生产企业应提供矿泉水采矿证、取水证、水质检验报告。 4.检验报告要求提供原件,或提供复印件加盖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报告章。 |
18 | 洁净车间空气洁净度检测报告(细则有要求时、原件) | 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瓶(桶)装饮用水、湿米粉等应按细则要求提供洁净车间空气洁净度报告,必须是原件 |
19 | 产业政策文件(必要时) | 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白酒、味精、浓缩苹果汁、玉米淀粉、菜籽油等需要提供经信部门的产业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20 | 其他申请材料 | 按相关产 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要求提供。 |
21 | 换证企业的旧版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品种明细表 | 旧版原件。 |
注:1、所有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须注明(手写):与原件一致;
2、延续、变更申请资料中应有原食品生产许可在原件及复印件;
3、须采用A4纸张打印整理成册。